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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县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9011/20240131-00001 公开目录: 2023年 公开日期: 2024-01-31
主题词: 发布机构: 镇沅县住建局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和要求,编制《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县住建局政府公开信息平台目录下公开信息共计20条。持续推进重点信息和住房保障领域信息公开,发布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分配信息2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5条,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3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基本目录、“三服务”清单等其他信息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规范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流程对申请事项进行公开。2023年,县住建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明确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细化步骤、优化流程,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强化住房保障领域信息公开,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分类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县级住房保障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设置及发布工作,及时更新信息。本单位未开设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众号。

(五)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务监管,做好监管事项录入、审核和发布工作,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做好信息公开目录完善工作,做好住房保障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设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镇沅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务动态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重点工作领域信息发布较少、公开不全面;二是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还不高;三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结合工作实际,下一步县住建局将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整改:一是规范工作,继续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最大限度地挖掘政务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水平,丰富公开内容;二是加强宣传,利用多种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拓展与公众互动渠道,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群众知晓率;三是加大对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定期对工作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学习,积极参加县政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依申请公开专题培训等,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