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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县农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9013/20240131-00001 公开目录: 2023年 公开日期: 2024-01-31
主题词: 发布机构: 镇沅县农业农村局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和《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编制《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镇沅县农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规范公开部门机关设置、职能职责、规范性文件、部门动态等政府信息。在县人民政府信息网通知公告、双随机一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动态等模板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2条(其中:相关通知公告31条,双随机一公开3条,财政预决算11条,部门动态4条),并按要求规范发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要求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内部流程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县农科局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部署,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批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加大对局属各股(室)、中心、站所公开工作指导力度,围绕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政务信息的概念、需要关注的重点环节、信息稿件发布等内容作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及管理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县农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运行管理机制,及时完善政务公开网站栏目信息,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加强信息内容审核,按照门类依时依规进行信息公开和栏目更新,不断提升本单位的信息发布水平和公众关注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邮箱,畅通群众反映诉求、咨询问题、提出建议的渠道。切实保障群众对公开信息的知情权和对部门工作的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按照“谁制作、谁审核、谁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审核程序和审核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加强对工作人员保密宣传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公开属性。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无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4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镇沅农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县委、县政府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比如,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政策文件及解读公开不全,涉农领域信息发布较少,部门动态更新不及时,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结合工作实际,下一步镇沅县农科局将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补齐短板不足,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最大限度地挖掘政务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水平,丰富公开内容,通过参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县农科局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镇沅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镇沅县绿海路5号镇沅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二楼办公室;邮编:666500;电话:0879-5812960;邮箱zyxnk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