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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9048/20240131-00002 公开目录: 2023年 公开日期: 2024-01-31
主题词: 发布机构: 镇沅县信访局 文号:

 

2023年以来,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信访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根据《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信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有效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3年,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信访局通过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8条。内容涉及机构设置、职能职责、领导分工、领导信息、财政资金、工作动态等多方面,未制定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无重大行政决策和政策措施;无应当解读的政策性文件。各类公开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报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开内容更为全面,以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信访局依申请公开互联网渠道(平台、邮箱)和线下渠道(邮寄、当面、传真)受理通畅。2023年没有收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未发生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信访局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本部门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规定,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各股(室)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平台建设管理等工作。在公开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由主要领导亲自把关、进行严格审核。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加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及准确性,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加强对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信访局门户网站的管理和使用,未被单项否决或被判定为不合格,无单位政务新媒体账号

(五)监督保障。一是健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保密审查制度,及时规范发布、转发权威信息。同时,信息发布后第一时间“回头看”再检查,及时发现、纠正错漏,未发生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二是按要求制定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三是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学习,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动态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公开内容的广度、深度不够;三是对政务公开工作政策研究不深不细。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制定有效措施,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台阶。一是加强政府信息报送工作,营造人人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人人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二是多方位挖掘信息资源,不断拓宽信息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三是突出重点,明确形式,规范程序,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路18号;电话:0879-581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