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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振太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9039/20240131-00001 公开目录: 2023年 公开日期: 2024-01-31
主题词: 发布机构: 镇沅振太镇人民政府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普洱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发布《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振太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到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振太镇按要求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振太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振太镇人民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清单》。通过政务新媒体12345热线,政策宣讲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强信息公开2023年,振太镇主动公开信息共20条,通过微信公众号侨乡振太发布、转载信息5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规定,振太镇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编制发布办理指南2023年,振太镇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要求,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层层压实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加强组织保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振太镇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问题等纳入重点公开内容,进一步实现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覆盖。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切实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主平台的积极作用,加强政务发布与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民互动。加大网站信息发布和更新力度,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完善振太“侨乡振太”公众号栏目设置,做到无空白栏目、无延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安排专职工作人员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实现常态长效。积极配合不定期巡检网站、季度检查和年终考核工作,认真对照测评进行问题查摆和整改。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无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振太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策公开方面,存在更新时间上的滞后性;二是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范围不够广;三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内容少,解读不到位。

(二)整改措施

振太镇将按照省、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进一步提升电子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努力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扩展公开渠道,为群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三是加大政策解读的力度,争取做到深入浅出,用直白的语言、规范化的表格解读相关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振太镇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如有疑问,请与振太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振太镇人民政府二楼;邮编:666508;电话:0879-5851101;邮箱:ztxzf1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