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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9019/20240130-00002 公开目录: 2023年 公开日期: 2024-01-30
主题词: 发布机构: 镇沅县统计局 文号:


2023年,镇沅县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实施标准化规范化清单管理,深度参与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不断提升网上统计服务能力,围绕提高公开的“含金量”和“覆盖面”,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经济运行分析按季度进行了公开,满足了各单位及人民群众的数据查询需求。

一、总体情况

(一)全力推进主动公开。2023年,镇沅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围绕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立足统计服务职能,及时发布月度、季度、年度统计相关数据信息及分析,2023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统计公报1条、统计数据17条、统计专报4条、行政执法公示2条、财政预算决算2条。充分发挥了统计工作信息、咨询、监督的职能作用,为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2023,县统计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统计局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的重要内容,纳入2023年统计工作要点。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形成了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其他股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制定政府信息管理责任清单,明确各股室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任务。三是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各科室负责人员要及时将新产生的信息,依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准确传递到信息公开发布管理人,履行相关审核把关手续,依法依规在规定时限内发布。一年来,县统计局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举措,及时有序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及时向社会各界发布统计数据、经济分析、经济信息,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统计政务信息的需求。

(四)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县统计局按照岗位职责分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实行定岗定责,专门安排1名办公室骨干具体负责平台建设维护和信息发布,组织推动政府信息管理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五)切实加强监督保障。加强信息公开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情况,做好日常信息发布三级审核,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可靠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镇沅县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比往年有所提升,但与县委、县政府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比如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以及社会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等方面还需要加强。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镇沅县统计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统计信息公开制度。让社会更多地了解统计工作,了解统计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与媒体互动,使统计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和社会。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加以完善,及时更新;统计信息公开的渠道进一步拓展,公开方式进一步改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镇沅县统计局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镇沅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镇沅县人民路18号县政府大院二楼,邮编:666500,电话:0879-5812037,邮箱:zyxtj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