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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9036/20240130-00001 公开目录: 2023年 公开日期: 2024-01-26
主题词: 发布机构: 镇沅政务局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镇沅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并在镇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发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镇沅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有效公开大众需要知晓的相关文件、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部门信息、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情况、通知公告等各类政府信息。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新媒体为主要公开载体,政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电子显示屏、广播电视等载体为实体辅助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应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136条;在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信息168条,在部门动态发布信息53条,办事统计发布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情况信息12条,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镇沅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策性文件、机构设置情况、领导分工信息、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及其他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镇沅县政务局今年不涉及依申请公开的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部署,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政务局微信公众号“掌上政务”信息发布做到每条信息发布前进行审批,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保密审查程序和责任。严防严重表述错误、错字、漏字、重字等问题发生。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建设政务服务平台和掌上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结合公开内容需要,调整完善公开栏目;积极做好平台栏目更新;积极维护好镇沅县人民政府网站内容,确保信息发布在正确栏目,严格把关信息发布格式,剔除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确保无错字及遇到的其他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到位,确保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在县政务大厅一楼设置了政务公开专区和政府信息查询点,摆放各类信息材料,方便公众查阅。

监督保障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审核程序和审核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程序,严格落实公开属性。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严格执行保密审查、保障信息内容真实、及时向社会公布,设置投诉二维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议。密切关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镇沅县政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与各政务服务事项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沟通协调不够;二是公开内容的广度、深度不够;三是人员更替快,政务公开工作政策研究不够深不够细,政务新媒体平台维护技术欠缺,缺少创新意识。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学习政务新媒体平台维护技术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为单位、社会、行业和公众服务。二是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多方位挖掘信息源,不断拓宽信息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镇沅县政务局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