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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9010/20240130-00003 公开目录: 2023年 公开日期: 2024-01-30
主题词: 发布机构: 镇沅县生态环境局 文号: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2023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普洱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一)扎实推进主动公开。2023年,普洱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规范公开部门职能职责、生态环境领域相关信息。主要以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为主要公开载体。政府网站主动向社公开应主动公开和规定公开的各类生态环境信息59条,处理政府网站网上留言2条,推送微博115条、微信93条。并按要求规范发布本部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要求公开政府信息。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规定,普洱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不断完善线上线下申请渠道,规范答复流程和文本,找准定位提高办理效率。2023年,普洱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健全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要求,压实“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全面加强内容发布管理、日常监督管理,严格审核程序等,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认知度,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公开水平。

(四)规范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及时调整完善普洱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积极做好政务新媒体栏目内容更新和维护

(五)切实加强监督保障。按照谁制作、谁审核、谁公开的原则,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从源头加强对公开属性和公文的审核把关。严格把控内容更新、保密审查、发布时效等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认真听取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议。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审核程序和审核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加强对工作人员保密宣传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公开属性。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对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少。二是部分科室重视程度不够、缺乏主动公开意识,存在少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完整性不够等问题。

下一步,将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一是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质量和数量,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部门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载体建设,丰富公开形式,拓展政务公开层面。二是加强与公民信息需求对接,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大力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公开,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服务。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保证;加大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普洱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如有疑问,请与普洱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联系(地址:镇沅县恩水路原国税办公区,邮编:666500,电话:0879-5811263,邮箱:zyhjbh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