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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9001/20240126-00001 公开目录: 2023年 公开日期: 2024-01-26
主题词: 发布机构: 镇沅县政府办公室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一)扎实推进主动公开。2023年,镇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政府规范性文件及普发性文件、政府及部门职能职责、重点领域各类信息涉及民生工程信息、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等政府信息。主要以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为主要公开载体,政务服务大厅、广播电视等载体为辅助平台。政府网站主动向社公开应主动公开和规定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6600余条;以图文、文字、视频等形式公开政策解读48政务服务网公开750余条,处理政府网站网上留言29,公开19;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管理镇沅发布及各乡镇各部门管理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3400余条。并按要求规范发布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网站工作年报、政府网站监管年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要求公开政府信息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规定,镇沅不断完善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答复流程和文本,编制发布办理指南,积极与申请人沟通交流,通过电话联系、微信沟通等方式,迅速明确申请人诉求是什么?为提高办理效率找准定位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受理2件,均按照规定格式和文本进行答复,并及时主动公开所申请政府信息

(三)健全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要求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层层压实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规范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面加强内容发布管理日常监督管理严格审核程序,健全考核制度公开机制等,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认知度,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大力营造良好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氛围并取得新突破。组织开展各乡镇各部门培训2274人,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和管理能力。

(四)规范完善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镇沅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调整完善公开栏目13个,优化建设专题栏目4;建设完善县级政务服务大厅、各乡镇便服务中心、各行政村便民服务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查阅平台;积极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栏目内容更新和维护全面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五)切实加强监督保障。按照谁制作、谁审核、谁公开的原则,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把控内容更新、保密审查、发布时效等审核,对更新不及时、审核不严、内容不规范、无故不受理或拖延办理依申请公开、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通报整改不到位等问题进行常态化监管,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透明、高效、廉洁的监督评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线上检查和线下抽查,及时向社会进行通报,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议。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审核程序和审核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乡(镇)、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加强对工作人员保密宣传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公开属性。围绕乡(镇)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公开内容、意见反馈、投诉办理、满意度等落实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全面加强错字、漏字、表述错误等内容监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9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80


行政强制

1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67.12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公开不够规范。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发现,乡镇和部门公开内容不规范,文件类公开缺少公文属性,有些落款不对,公开内容与栏目不匹配,公开内容缺失等规范性问题仍然存在。

2.工作不够重视。在抓工作落实过程中发现,少数部门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然重视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工作安排不到位,人员、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

3.内容不够全面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和范围,但少数乡(镇)和部门对规定公开的内容公开不完整、不及时、不全面。主动公开政信息意识不强民生热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利企惠民政策内容公开不全面。

4.解读不够到位。部分乡镇和部门政策文件解读不全面、不及时、不到位起草文件和解读材料未同步,解读质量仍需进一步提升,解读形式多样化还要加强

5.队伍不够健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文字与技术结合的全面性工作,必须要有一支文字功底好、业务素质硬、工作能力强的人才队伍才能高效推进工作。目前,我们面临的是公开队伍不完整,人员变动快,人才培养重视不够,工作能力不足的问题

(二)整改措施

1.加强机制和责任落实。下一步,我们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好乡镇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工作任务、工作要求

2.加强平台和内容监管。下一步,我们将对政府网站进行升级改造,规范栏目设置和内容公开,充实完善栏目内容,统一政府信息发布窗口,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有效挖掘信息源,不断拓宽公开渠道

3.加强解读回应力度。建立健全解读回应机制,不断扩大公众参与面,进一步加强解读质量提升和解读形式多元化推进,抓好解读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落实,严格把关解读程序、材料、审核,紧紧围绕社会关切及时、权威发声,确保公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政府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更加阳光、透明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业务和技能培训,全面加强公开队伍建设,尽力稳定各乡镇和部门公开人员,把机构、人员、经费落实与年度考评和领导责任挂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镇沅县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如有疑问,请与镇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镇沅县政府办公楼二楼;邮编:666500;电话:0879-5814460;邮箱:zyzfxx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