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县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第59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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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丽雅委员: 你在县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第59号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中小微企业是整个产业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年初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经济发展造成了重大冲击,很多中小微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受到冲击甚至举步维艰。镇沅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民族团结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稳定经济运行精神,全力帮扶企业复工复产,结合本县实际,统筹好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全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协调做好企业金融信贷,落实各项企业扶持政策,确保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政策落实,营造新型政商关系 1.出台《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工作方案》文件,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中小微企业工作机制;25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52户企业,每位县处级领导干部按照要求,深入联系企业开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2次以上,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使社会资本创办的企业能更多的享受到优惠政策。同时,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机关工作人员坦荡真诚同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接触交往,树立服务意识,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同企业家建立真诚互信、清白纯洁、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 2.采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讲座谈的方式,扩大营商环境各类政策的企业知晓率,指导社会资本依法平等进入更多的未列入负面清单的行业、领域和业务,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社会资本享受与其他各类投资主体同等的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政策,开展市场准入限制专项清理,坚决取消针对民间投资设置的歧视性附加条件和隐性条款,确保民间投资在工商登记、市场准入条件、资源要素配置、政府管理服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3.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等提升行动,投资审批按时办结率达94.1 %。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测、公用事业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切实做到“目录清单以外无收费”。降低要素成本,做好企业水电气接入,一般工商业电价降幅22%,节约用电成本1150万元。 4.加强企业培育,促进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2019年培育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1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家。 (二)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全县金融机构对不同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对生产经营正常、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实行稳贷、续贷,不简单抽贷、压贷、断贷。县民营办主动加强与县金融机构的联系和对接,认真落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2020年2月联合县金融办、县邮政储蓄银行、县农业银行、县农村信用社等部门对县内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进行了调研,筛选昌辉实业、楚景木艺、华硕贵金属、松子地4 户企业上报普洱市风险补偿贷款需求调查技改项目,贷款需求3408万元;筛选了昌辉公司、楚景木艺公司、华硕公司、松子地、金穗粮油公司、九源矿业公司、古茶坊公司7户企业上报普洱市风险补偿贷款需求调查流动资金,贷款需求5050万元。 2.加大融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小微企业,推出小微快贷、微捷贷、纳税E贷等线上信贷产品。全县金融机构对 1.02 万户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 10.12 亿元。银行机构通过减免小微企业税费、优惠利率等方式,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2.05亿元。积极推动“银税互动”,完成对42户A级企业,66 户B级企业的授信,银税合作贷款余额达 10.32 亿元。加大融资担保力度,合计担保余额5.23亿元。 3.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中小微企业,形成“政银担”合作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格局。通过建立财政持续投入机制和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等方式,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 4.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争取相关项目资金支持。组织镇沅桂花甲生物产业有限公司申报了2019年云南省中药饮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及茧丝绸产业发展项目,并获得2019年中药饮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100万元、茧丝绸产业发展项目扶持资金98万元。 (三)降低涉企保证金和社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 1.严格执行云南省及普洱市公布保留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并清退了已取消的保证金;开展清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工作,2020年无分歧拖欠账款3447.48万元,至2020年9月底,已经偿还3229.38万元,剩余欠款218.1万元;完成清欠总额的93.67%;调查统计并在网上上报企业负担调查问卷;截至2019年底为企业减负社保费291.6万元。 2.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方便市场准入、简化手续、缩短时限、减轻负担,便民利企;开展行政职权清单清理,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到实处,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自2017年10月开展“多证合一”工作以来,全县共登记“多证合一”市场主体488户。 3.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税收政策,按照相关文件给予地方税收优惠;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政策落实:一是营业税对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税;二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按20%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对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均可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四是对重点群体(下岗人员)就业、创业税收支持实行更方便减免税服务,使更多的就业、创业人员得到税收优惠。 (四)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1.组织中小微企业参加各类企业管理类培训。组织中小微企业参加省外、省内各类企业管理人员培训50人次,主要培训内容为产业项目包装、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提高了中小微企业整体素质。 2.组织企业参加提升企业能力的各类活动。(1)组织镇沅县昌辉实业有限公司参加云南省绿色食品“10强企业”和“20佳创新企业”评选大赛。(2)组织圣元堂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参加2019年“创客中国”云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3)组织圣元堂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参加“天赐普洱·互创未来”普洱市2019年邮储之星创业创新大赛。(4)组织申报陪伴企业成长志愿服务专项行动2户企业:镇沅县昌辉实业有限公司、镇沅金穂粮油加工有限责任公司。(5)上报中小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工程3户企业:镇沅县昌辉实业有限公司、镇沅县五一茶有限责任公司、镇沅松子地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五)帮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引导中小微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改进家族式企业管理模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宜大则大、宜精则精的原则,构建“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梯次培育机制。支持中小微企业强化质量、标准化管理,对参与国际标准、主导国家标准制定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在人才引进、职称评定、科研经费申请等方面享有与国有企业、科研院所同等待遇。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依托各级党政培训机构、省内外高校、企业经营管理培训机构等,采取举办研修班、观摩实训、省外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全县重点骨干中小微企业、商会负责人和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开展轮训,提高中小微企业家素质。 (六)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待遇 1.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凡是政府对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都要履行约定义务,接受社会监督。不得以换届、有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拒绝履行承诺,保障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及时兑现,确因法律政策、规划调整等情势变更导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要主动与中小微企业协商,采取经济补偿或者政策扶持等措施合理弥补损失。 2.对进入镇沅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严格落实对未纳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行业、领域,按对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落实以在线备案为主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将外商投资情况上报普洱市外资企业管理服务平台。 (七)健全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1.建立县级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在全县选择52户中小微企业,采取“一企一策”和“一项一策”的措施,深入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对中小企业由被动受理向主动服务转变。 2.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改善和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同时,通过扫黑除恶等严厉打击危害中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侵犯中小(民营)企业合法财产和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 (八)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 1.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强化政策宣传和辅导,帮助企业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各类政策信息;提高政府部门履职水平,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在各项执法和去产能、去杠杆等政策实施过程中,对各类所有制企业执行同样标准。 2.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强与部门之间的联系,做好政策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和中小微企业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评议,评估和评议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服务意识,及时将优化营商环境各类优惠政策宣传到企业,扩大政策宣传面及知晓率,使中小企业扶持优惠政策摸得到、够得着、看得见。2019年共组织企业座谈会5次,参加企业达60户300人次,发放《普洱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政策文件选编》上、下册共70套。 二、应对疫情措施 (一)落实会议精神、简化审批程序 贯彻落实《云南省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精准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及《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19条措施意见》及《普洱市加强疫情科学防控和全面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减少对企业自主经营不必要的限制,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政策措施,结合镇沅实际制定出台《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增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九条措施的意见》,明确要求切实加强服务企业力度。2020年5月底以前,在县内投资办厂、项目建设等的实行并联审批,在最短的工作日内办结,确保投资项目立项、工程报建、水电气接入等服务不断档、高效率。对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原则上由项目单位在保证真实性的前提下提供电子材料先行办理,后续补交纸质原件。推行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审核制度,要件齐备的,确保1个工作日内审批发证,缩短审批时限。 (二)强化组织保障,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2020年2月工信局成立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应对疫情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重点企业复产和重大项目复工工作方案》,提出“有序推进、机制到位、各负其责、落实政策、强化服务、上下联动、跟踪监督”等措施,重点围绕13户规上工业企业、15户限额(含大个体)及重点项目,按照工作任务分工和职责,做到每个企业有人管、每个项目有人抓,收集企业复工复产困难和问题60余个,实施问题销号行动,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到2月底,13户规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人数1339人,15户限额企业复工复产人数322人,其它园区企业、加油站等实现全面复工复产。 (三)加强部门联动,强化企业金融服务。 积极向市工信局推荐2020年企业融资需求的对接,对全县规上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情况进行摸排,优化银政企对接融资流程,强化金融支持,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全县共收集43家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其中,规上企业9家,小微企业34家;新增贷款需求2.6亿元,其中,规上企业1.5亿元,小微企业1.1亿元;目前县信贷部门已审核发放企业贷款1.85亿元。及时组织上报2家规模以上企业项目资金2家,申请补助600万元。 (四)出台优惠政策、加大企业扶持力度 1、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2000万元资金(含原整合涉农资金1000万元),用于生产性企业应急资金周转。鼓励企业开足马力加大生产,在确保防控生产安全前提下,对二季度工业产值达到去年同期增长幅度的规模以上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限额以上企业年增幅达到13%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兑现2019年4户企业市级稳增长奖励资金84.94万元;兑换县级稳增长奖励资金23.2万元;2020年4月,兑现1户省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专项资金20万元;5月18日,兑现3户市级稳增长奖励资金36.46万元。兑现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二季度达到2019年同期,每家15万元,共奖励资金120万元。 2、鼓励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县人社局加大与企业对接,建立合作机制,并发布企业用工招聘及岗位信息,组织化输出镇沅户籍农村劳动力到常住地所在的乡(镇)辖区外务工,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经县人社局认定,给予镇沅县内务工人员每人500元,镇沅县外务工人员每人1000元一次性外出务工奖励,并与镇沅县原有政策叠加。 3、援助贫困劳动力托底就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全县111个村社(区)积极开发500个农村疫情防控监督员、消毒保洁员、环境保护员、农村卫生保洁员等乡村公共服务岗位,重点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建档立卡户、边缘户为主的劳动力,实现兜底安置就业。 4、活跃乡村市场扩大消费。年内在本县注册的电商企业,线上销售本地农特产品,交易额达到200万元—3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交易额达到300万元以上—6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同等享受省、市奖励);线下交易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奖励5万元;原有电商企业年交易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享受线上交易额的0.05%奖励。对年内纳入大个体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纳入限额以上企业奖励10万元。 及时兑现2019年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稳增长奖励资金23万元,2020年企业达限奖励及完成进出口奖励12.4万元,有效提振了企业信心。 感谢你对镇沅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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