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县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第32号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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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燕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振太镇文索村过山沟管网建设的建议》(第32号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目前国家相关农田水利建设政策,切实解决过山沟管网主要依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但由于文索村相对较集中连片的耕地已由自然资源局于2014年实施了土地平整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剩余的过山沟覆盖耕地面积少而零散,达不到国家关于“10年内不得在相同耕地区域重复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和100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规定,在加上目前农田建设主要综合性开发为主,国家以已不再支持单项小规模的渠道、管网等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县级财力有限,所以,暂时难以安排合适项目建设过山沟管网。 今后我局将把过山沟管网纳入“十四五”农田水利重点工作范畴,待原已实施的土地平整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使用期限满后,积极争取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项目,整合项目区,优先建设过山沟管网。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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