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县政协第十届二次会议第4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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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沙纱、周剑、艾丽娟、邱会、徐金秋: 你们在县政协第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支持九甲镇云上乡愁书院及农特产品展销中心建设的提案》(第49号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建议,近年来九甲镇围绕“书香镇沅”建设,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以整合资源、补齐短板、创新机制、提升效能为重点,打造云上乡愁书院及农特产品展销中心,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提升了农业品牌档次及知名度,为乡村振兴作出了巨大贡献,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给予肯定,但由于我县财力薄弱,财政收入增量小,可用财力仅能基本保障“三保”支出的87%,政府债务进入还本付息高峰期,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的推进,财政支出不断增加,收支矛盾非常突出。 根据目前财政状况,针对您所提出的建议,我们已做了多方面的分析,无力安排九甲镇云上乡愁书院及农特产品展销中心建设资金10万元,但考虑到九甲镇的文化阵地建设,同意安排3万元,不足部分由乡镇用烟税返回等资金进行弥补,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上级补助解决,请您给予谅解。 感谢你们对我县经济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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