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县政协第十届二次会议第6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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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师锹: 你在县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镇沅县农村地区“金融喇叭”特色宣传的提案》(第63号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提出的宝贵提案,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农村地区的人民群众对金融知识普遍缺乏了解,对征信知识、安全用卡、理性消费、防范网络诈骗等金融知识认识不高,导致经常被不法分子诈骗、过度消费、对银行卡使用缺乏安全感、出现失信情况时有发生。在金融知识宣传上,没有进行系统宣传,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开展宣传,导致金融知识宣传缺乏系统性、全面性、统一性和连续性,没有形成联动机制,宣传效果不佳,故对加强金融知识宣传特别是农村地区金融知识宣传势在必行。由于金融知识宣传主体责任分散在各金融机构及相关部门,没有牵头部门,针对此种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目前只能将相关宣传材料下发至各乡镇、各村组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广播、会议、宣传单、视频、典型案件等方式全面宣传,不断提高农村地区金融知识普及,对相关宣传经费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感谢你对农村金融知识宣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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