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十届二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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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公庶委员: 您在政协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适当修剪县城区内绿化树木》第18号提案,县人民政府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县城园林绿化管理中,由于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县城的园林绿化,特别是行道树的管理上存在树种使用不合理,绿化苗木修剪不规范,病虫害防治不到位,水肥管理工作滞后等问题突出,导致县城整体绿化品质低下。针对你提出的建议,结合绿美城市建设工作开展,县住建局已拟定城区绿化苗木养护方案,方案明确提出,在县城园林绿化养护工作中,要以提升县城整体绿化品质为出发点,以充分使用乡土树种为基础,打造“芳香镇沅”为目标,按照一街一方案,一树一方案的要求,针对不同的树种,采取不同的修剪方法,确保苗木发挥出最大的效益,为县城增光添彩。按照方案实施计划,从2023年5月至2023年12月,县住建局环卫站将根据现有苗木生物学特性,在最适当的季节,分批逐步推进苗木修剪养护工作。 感谢您对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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