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县政协第十届二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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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镇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添置应急处突车辆的提案》(第72号提案),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应急能力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针对目前疾控中心没有应急处突车辆的实际,购买1辆应急处突车辆是很有必要的,结合县卫生健康局实际情况,提出一下处置建议: 一、针对县卫生健康局除正常办公经费外,无其它经费的实际,在下一步工作中,县卫健局将加大向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县人民政府工作汇报,争取上级项目支持,购买应急处突车辆。 二、根据现有项目资金情况,认真研究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在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整合项目资金购买应急处突车辆。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附件:1.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建议 镇沅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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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 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提案72号.pdf】 附件【附件2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建议(72号提案).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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