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沅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议事协调机制》《镇沅县涉社会保险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镇沅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入户调查机制》等三个机制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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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镇沅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议事协调机制》《镇沅县涉社会保险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 《镇沅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入户调查机制》等三个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 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议事协调机制><普洱市涉社会保险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普洱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入户调查机制>等三个机制的通知》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镇沅县基本养老保 险扩面增效议事协调机制》《镇沅县涉社会保险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镇沅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入户调查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沅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议事协调机制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22〕92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议事协调机制><普洱市涉社会保险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普洱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入户调查机制>等三个机制的通知》(普政办发〔2023〕54号)要求,在持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的基础上,优化参保结构,着力提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占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参保人员应参尽参,着力提高缴费档次,形成社会保险全民共建共享的发展格局,推进社会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建立社会保险扩面增效议事协调机制。 一、成立议事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红平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饶 萍 县人社局局长 杨正东 县税务局局长 成 员:罗海琳 县发改局副局长 罗 静 县教体局副局长 李 松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思颐 县民政局副局长 袁恒明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文东 县司法局副局长 姜素清 县人社局副局长 王应芝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明聪 县住建局副局长 唐庆东 县交运局副局长 张 永 县文旅局副局长 徐世发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佳玲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陶 磊 县医保局副局长 黄丽蓉 县总工会副主席 周立仁 县残联副理事长 雷恩惠 县社会保险中心主任 罗 东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陈 宏 恩乐镇人民政府镇长 夏健美 按板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俊杰 勐大镇人民政府代镇长 雷恒锋 振太镇人民政府代镇长 彭思云 者东镇人民政府镇长 梁晓萍 古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谢晓飞 九甲镇人民政府镇长 肖祖飞 和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朝贵 田坝乡人民政府乡长 议事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饶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姜素清、雷恩惠同志担任,成立社会保险扩面增效工作专班,成员从县人社局相关股(室)、所属单位抽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议事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议事协调机制,由县人社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围绕扩面增效目标,根据职能职责,积极开展和参与扩面增效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增效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制定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合理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要配备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压实村(社区)、村民小组责任。通过全面宣传发动、数据比对、(村)社区上门服务、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落实参保等方式,挖掘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动态实现应保尽保。要加强对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成果的考核,合理确定考核指标,建立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激励机制,加强跟踪督办,保障扩面增效工作取得实效。 县发改局负责指导人社部门开展行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各乡(镇)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参保缴费用人单位的信用记录,开展公共信息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跨部门守信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工作,促进用人单位依法全员参保、全额缴费。 县教体局负责对镇沅县内民办学校、校外辅导机构及用工人员、户籍人员中16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涉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比对和数据核查。配合人社部门全面摸清应参保单位和人员底数,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督促被管理单位落实社会保险法定义务。 县公安局负责对镇沅县户籍信息开展涉社会保险数据核查。配合人社部门全面摸清应参保单位和人员底数,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督促被管理单位落实社会保险法定义务。 县民政局负责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涉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比对和数据核查。配合人社部门全面摸清应参保单位和人员底数,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督促被管理单位落实社会保险法定义务。 县司法局负责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以及登记从业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涉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比对和数据核查。配合人社部门全面摸清应参保单位和人员底数,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督促被管理单位落实社会保险法定义务。 县财政局按照规定落实财政补助资金。 县人社局要落实好“包保”机制,增强社保服务“四个能力”,整合劳动关系、社保经办、基金征缴、劳动监察、调解仲裁等职能,统一参保扩面程序,并将企业参保缴费情况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定期监管。对其他部门提供的人员信息,认真开展线上线下比对核查和数据共享,畅通劳动者参保维权渠道。对未按规定参保缴费的,要主动做好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执法等工作,结合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发挥社保服务先锋队作用,加强权益保障宣传,鼓励参保对象积极参保、持续缴费。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在土地资源管理中涉及市场主体和被征地农民等,涉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比对和数据核查。配合人社部门全面摸清应参保单位和人员底数,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督促被管理单位落实社会保险法定义务。 县住建局负责对住房建设、城乡发展建设等建筑工程领域企业和用工,涉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比对和数据核查。配合人社部门全面摸清应参保单位和人员底数,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督促被管理单位落实社会保险法定义务。 县交运局负责对公路、水路等领域的建设单位、快递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货运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涉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比对和数据核查。配合人社部门全面摸清应参保单位和人员底数,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督促被管理单位落实社会保险法定义务。 县文旅局负责文化旅游项目设施建设领域建设单位和从业人员,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主体、从业人员,以及导游等从业人员持有执业资格许可证群体中的自由职业者,涉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比对和数据核查。配合人社部门全面摸清应参保单位和人员底数,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督促被管理单位落实社会保险法定义务。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督促指导播出机构通过新闻报道、媒体评论、典型宣传等方式做好有关宣传。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主体包括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涉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比对和数据核查。配合人社部门全面摸清应参保单位和人员底数,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督促被管理单位落实社会保险法定义务。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对农村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涉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比对和数据核查。配合人社部门全面摸清应参保单位和人员底数,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督促被管理单位落实社会保险法定义务。 县医保局负责配合人社部门通过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比对,全面摸清应参保单位和人员底数,督促落实社会保险法定义务。 县总工会负责充分发动基层工会组织在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中的作用,积极协调劳动关系,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提出处理意见,配合人社部门督促落实社会保险法定义务。 县残联负责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以及辖区内残疾人,涉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比对和数据核查。配合人社部门全面摸清应参保单位和人员底数,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督促被管理单位落实社会保险法定义务,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提出帮扶措施意见。 县税务局负责对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员,涉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比对和数据核查。依法督促正常经营纳税但尚未办理参保缴费的单位及时参保缴费;认真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管制度;负责社会保险费申报受理、费款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及违法处罚等工作;将征缴明细信息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督促被管理单位落实社会保险法定义务。 三、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县人社局牵头,每年不少于1次,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全县社会保险扩面增效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症结,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和工作建议。 (二)建立联动宣传机制。各乡(镇)、各单位要综合运用多种宣传形式, 向服务对象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政策,为实现“应保尽保”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将社会保险政策作为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扎实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切实提高工作人员推进参保扩面增效的能力和水平。 (三)建立月调度季通报机制。牵头单位要加强工作调度和定期通报。每月召开一次社会保险扩面增效工作调度会,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上季度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实施情况进行通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落地见效。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增效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成员单位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合力,上下联动,齐抓共扩,全力完成承担的职责任务。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坚持做到产业布局到哪里、企业落地到哪里、社保服务就跟进到哪里。要主动对标对表,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人员,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任务具体、措施有力、责任落实、成效明显。 (三)提高服务质量。各乡(镇)、各单位要围绕社会关注的“焦点”、百姓关心的“热点”、服务群众的“堵点”问题,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温度,为群众提供高效快捷舒心的服务,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走深走实。 (四)注重总结推广。各乡(镇)、各单位注重从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中发现扩面增效的创新做法,加强经验总结,努力打造可复制、能推广的社保扩面增效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扩面增效工作取得实效。 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要及时向议事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反馈工作进度、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镇沅县涉社会保险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实施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部署要求,按照《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22〕92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议事协调机制><普洱市涉社会保险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普洱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入户调查机制>等三个机制的通知》(普政办发〔2023〕54号)要求,在持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的基础上,优化参保结构,推进社会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为进一步加大涉社会保险信息交换和共享力度,建立涉社会保险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实施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部署要求为依据,以部门合作、源头管理、信息共享、综合防控为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织密民生保障网,强化扩面措施,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实现人人老有所养。同时,推动各部门履行保障人民权益和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双重责任”,筑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的“防控墙”,以零容忍态度防范和打击涉社会保险违法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打通数据壁垒,强化部门协作配合,通过抓好联动、共享、应用三大环节,切实建立涉社会保险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各部门、乡(镇)间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通过大数据比对,精准识别基本养老保险尤其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对象,优化参保结构,着力提高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占比。通过数据共享比对,及时掌握死亡、服刑等人员信息,从源头上保障社保基金安全。 二、建立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 (一)综合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统筹推进涉社会保险信息交换与共享事宜。县人社局为牵头召集单位,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经办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二)联络人机制。各相关单位明确股(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建立联络员联系制度,适时加强单位间相关事项沟通协调。联络员名单报议事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交换与共享机制。各单位拟交换与共享的数据和信息,按约定渠道实现单位间信息交换和共享,涉及重大敏感案件的信息要及时报送。 三、工作职责 各部门根据职责职能,如实提供涉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 县教体局负责对镇沅县内民办学校、校外辅导机构及用工人员、户籍人员中16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涉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比对和数据核查。配合人社部门全面摸清应参保单位和人员底数,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督促被管理单位落实社会保险法定义务。 县公安局负责对镇沅县户籍信息开展涉社会保险数据核查。配合人社部门全面摸清应参保单位和人员底数,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督促被管理单位落实社会保险法定义务。 县民政局负责提供死亡人员火化信息,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信息。 县司法局负责提供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以及登记从业人员信息。 县人社局负责提供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对其他部门提供的人员信息,认真开展线上线下比对核查和数据共享。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被征地农民人员信息。 县住建局负责提供住房建设、城乡发展建设等建筑工程领域企业和从业人员信息。 县交运局负责提供公路、水路等领域的建设单位、快递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货运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信息。 县文旅局负责提供文化旅游项目设施建设领域建设单位和从业人员,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主体、从业人员,以及导游等从业人员持有执业资格许可证群体中的自由职业者信息。 县卫健局负责按规定提供医学死亡人员、乡村医生信息。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市场主体包括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信息,提供个体工商户和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登记、注销、变更及企业信用信息。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提供农村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信息。 县医保局负责按规定提供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参保人员信息和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人员就医、购药信息。 县残联负责提供持证残疾人信息。 县法院负责提供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信息;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除刑事处罚人员信息。 县检察院负责提供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期间变更刑事强制措施、职务犯罪案件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作出不起诉决定人员信息(未成年人涉犯罪信息除外)。 县税务局负责提供正常纳税市场主体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涉社会保险信息交换与共享涉及面广,任务重。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领导,尽快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按时高质量完成涉社会保险信息交换与共享工作。各乡(镇)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应参照建立相关机制。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为维护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履行好部门责任,合力推进涉社会保险信息交换与共享工作,加快形成齐抓共管、互动有力、运转高效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新格局。 (三)切实防范风险。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涉社会保险信息进行授权管理,安全可靠地开展相关信息交换和共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实时、动态的信息报送情况登记台账,定期统计并通报各单位涉社会保险信息提供情况,确保信息交换与共享工作顺利开展。 (四)严格保密纪律。有关部门、单位对所有共享信息及资料要进行妥善保管,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要严格保密,务必要加强数据传输、使用等环节的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开或向本通知所明确范围以外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提供。 镇沅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入户调查机制 按照《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22〕92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议事协调机制><普洱市涉社会保险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普洱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入户调查机制>等三个机制的通知》(普政办发〔2023〕54号)要求,为全面摸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和未参保人员底数,建立未参保人员实名库,不断推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落实落地,制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入户调查机制。 一、目标任务 乡(镇)人民政府结合村(社区)、村民小组基层组织建设、网格化管理以及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建立全民参保入户调查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工作职责和任务 (一)深化服务理念。树立“社保服务进家门、权益落实到个人”的服务理念,组织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社保服务先锋队、村(社区)协办员、志愿者等,按照“适老化”服务的要求,开展社保“三出三进三深入”(走出机关、走出窗口、走出柜台,走进社区、走进厂舍、走进家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常态化上门服务。把服务贯穿到社保工作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全领域、全过程、全环节、全链条。 (二)突出工作重点。以“十类群体”为重点,摸底数、建台账,实施精准扩面计划。扩面对象调查突出十类重点群体: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未参保市场主体;被征地农民等符合享受政府参保缴费补贴政策人员;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中市场化就业并实现长期稳定就业的人员;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骑手、同城货运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导游、律师等持有执业资格许可证群体中的自由职业者;具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能力的城乡富裕居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致贫返贫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村(社区)干部;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的编外人员;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参未参人员等。对上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建立未参保人员实名台账。 (三)加大政策宣传。开展入户调查的同时,同步做好“六个参保宣传动员”。即:向被征地农民宣传缴费补贴政策,动员引导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向城乡居民宣传解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同的待遇计发办法及较大的待遇差距,动员引导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深入平台企业等用人单位,精准动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参保;深入未参保企业,围绕《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职工的维权意识,让用人单位知晓违法成本,主动为职工参保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识别并协助应参未参人员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并通过补缴将其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帮助缴费困难群体落实政府代缴政策,并将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四)聚焦群众需求。开展入户调查时,深入了解参保对象和群众最关切的问题和最实际的需求。围绕基本养老保险精准扩面,聚焦被征地农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城乡富裕农民等重点群体,建立精准扩面服务台账,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社保政策宣传服务工作,动员其早参保、参职保、不断保,享受更高水平的养老待遇保障。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给予回应,对于无法现场解答的进行登记,逐级上报、研究后予以答复。针对老年人办事不方便的实际困难,组织实施“适老化”关爱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摸底调查。每年1-3月,各乡(镇)组织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社保服务先锋队员、村(社区)协办员、志愿者等集中开展1次入户调查,精准掌握调查对象基本情况,依据缴费能力、年龄、缴费意愿等因素确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对象,形成扩面对象台账。模版详见附件1《普洱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精准识别十类扩面已锁定对象工作台账》。 (二)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对已锁定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十类扩面对象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每月进行比对核查并完善台账。于每月末20日前(遇节假日需提前)将附件2《普洱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台账汇总》报县人社局养老保险扩面增效挂钩联系“包保”工作组联络员负责收集、汇总、上报。 做好统筹兼顾。要结合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县、乡(镇)、村(社区)社保服务先锋队每月组织开展活动,每名先锋队员每两月至少参加1次社保服务活动,按照行动安排计划表,同步收集、整理、上报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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