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布镇沅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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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镇沅县人民政府 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普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事项标准规定(试行)》要求,由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对2024年重点工作事项进行梳理,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7项决策事项,编制形成《镇沅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各牵头承办单位要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相关要求,会同各配合单位认真组织起草相关文件草案,并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适时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牵头承办单位要将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并向社会公开,要确保决策档案的齐全、完整。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沅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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