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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议事协调机制》《镇沅县涉社会保险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 《镇沅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入户调查 机制》三个机制执行情况后评估报告
索引号: 9008/20231120-00003 公开目录: 重大行政决策 公开日期: 2023-11-20
主题词: 发布机构: 镇沅县人社局 文号:

2023年7月3日,镇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镇沅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议事协调机制》《镇沅县涉社会保险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镇沅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入户调查机制》三个机制(镇政办发〔2023〕85号)(以下简称《三个机制》),施行至今已满3个月以上。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镇沅县人民政府决定将《三个机制》纳入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对《三个机制》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本次评估由县人社局牵头,组成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经开展评估形成本评估报告。

一、评估工作背景

为在持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的基础上,优化参保结构,着力提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占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参保人员应参尽参,着力提高缴费档次,形成社会保险全民共建共享的发展格局,推进社会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2023年7月3日,镇沅县人民政府印发《镇沅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议事协调机制》《镇沅县涉社会保险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镇沅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入户调查机制》三个机制(镇政办发〔2023〕85号)。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对《三个机制》决策执行情况开展后评估。

二、评估所遵循的原则

(一)客观公正。评估工作要在全面了解有关行政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意见,科学分析《三个机制》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做出客观的评估结论,提出公正的评估意见,不得预设评估结论或者根据预设结论收集信息资料。

(二)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事项外,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应当公开。

(三)公众参与。通过多种形式渠道保证公众有效参与《《三个机制》》执行情况后评估工作。选择评估参与者应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因素,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保证社会公众占有适当比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有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评估单位应当认真研究,充分吸纳。

(四)注重实效。《三个机制》执行情况后评估工作应当与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和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完善及行政执法工作相结合,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政府决策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评估工作概况

(一)评估内容

1.绩效性评估。主要评估《三个机制》实施的总体情况,是否实现预期目的;实施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各界反映情况;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三个机制》是否继续执行,或者需要修改完善等。

2.合法性评估。主要评估《三个机制》是否与上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等相冲突;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有变动,决策是否需要及时调整。

3.操作性评估。主要评估《三个机制》规定和明确的各项措施是否具体可行,能否解决实施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规定动作是否高效、便民,程序是否正当、简便、易于操作。

(二)评估方法

为保证评估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此次评估工作综合运用以下几种评估方法:

1.核实背景信息。为全面了解《三个机制》信息,确保评估结论真实准确有效,评估小组在评估开展前了解了《三个机制》的起草、实施背景、落实情况等背景信息。

2.意见征集调查。为全面了解《三个机制》的实施情况与社会知晓度、认同度,评估小组通过致函征求意见的方式向20个相关部门、9个乡镇人民政府征求意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向群众征求意见,以充分了解《三个机制》施行以来的实施绩效、存在问题及相关意见和建议。

3.相关政策法规比较分析。将《三个机制》与国家、云南省、普洱市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重大行政决策等进行比较,分析评估《三个机制》内容的合法性、可操作性。

(三)评估工作步骤

本次后评估工作步骤包括评估准备阶段、评估实施阶段和评估报告形成阶段。

1.评估准备阶段

(1)成立评估工作小组。评估小组由镇沅县人社局牵头成立,成员由镇沅县人社局分管领导、相关股室负责人和业务人员组成。

(2)沟通核实《三个机制》背景信息及评估工作方式。评估小组成员在评估开展前召开会议研究了解了《三个机制》的起草、实施背景、落实情况等背景信息,并介绍了后评估工作具体推进方式和计划。

2.评估实施阶段

(1)征集意见。一是向镇沅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进行函询,征集部门意见。二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

(2)了解《三个机制》施行情况。评估小组核实了解了《三个机制》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等情况及相关数据,作为评估工作的数据支撑。

3.评估报告形成阶段

(1)汇总评估材料撰写评估报告。汇总《三个机制》执行后评估意见征集、起草部门了解的情况,查阅相关资料,撰写后评估报告,并报送镇沅县司法局审定。

(2)整理评估资料,修改完善评估报告。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审查后如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的,评估小组将根据相关意见修改完善评估报告,形成最终评估成果,报送镇沅县司法局并完成评估,整理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各类资料备存。

四、评估意见

根据评估结果,《三个机制》决策主体适格、决策程序完备、决策内容合法有效,内容明确具体协调,符合镇沅县实际情况,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从《三个机制》执行情况看,《三个机制》的有效贯彻落实对镇沅县优化参保结构,着力提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占比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的规定、推动镇沅县社保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符合镇沅县实际的具体操作指引和重要保障。具体评估意见及结果如下:

(一)绩效性评估

《三个机制》方案对社会保险扩面增效工作做了统筹安排。有效改善了跨部门协商难、信息交换共享难、社保经办力量不足等问题,助推了社会保扩面提质增效工作的有序开展。

1.进一步理顺了各相关单位的职能职责

《三个机制》明确了在社会保险扩面增效工作中各单位应承担的工作职责,同时还明确了工作开展的思路及举措,有效解决了权责不清、缺乏有效协调、难以共享信息等问题。《三个机制》实施后,各相关单位基本按照规定履行了职责,为扩面增效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2.进一步助推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计划指标任务的完成

截止2023年9月,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45820人,完成任务数144597人的100.85%。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2312人(包含待遇领取人数5828人),完成任务数21797人的102.36%。其中,参加企业职工11302人 (不包含待遇领取人数3555人),完成任务数 10691人的105.7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23508人(包含待遇领取人数34755人),完成任务数122800人的100.58%。参加工伤保险20515人,完成任务数19038人的107.76%。除失业保险未达100%,其余发展计划指标均已按要求完成。

3.进一步壮大了宣传队伍,提高了宣传力度

在落实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常态化开展“三出三进三深入”活动中,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社区)协办员积极参与,把服务贯穿到社保工作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全领域、全过程、全环节、全链条,有力提高了政策宣传力度,提升了群众对社保经办服务的满意度,更好的践行了社会保险“记录一生、服务一生”的承诺。

合法性评估

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的通知》、《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三个机制》的决策主体、决策内容、决策程序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评估,《三个机制》具备合法性。

1.决策主体方面的合法性评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的部署要求,《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22〕92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议事协调机制><普洱市涉社会保险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普洱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入户调查机制>等三个机制的通知》(普政办发〔2023〕54号)等上位文件的要求,镇沅县人民政府作为《三个机制》决策主体具备上位文件依据,决策主体具备合法性。

2.决策程序方面的合法性评估

社会保险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经济发展的调节器,是我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而养老保险扩面增效是一个系统性、长期性工程。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镇沅县人民政府及起草部门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履行了起草调研、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征求意见等程序。《三个机制》的制定程序合法。

3.决策内容方面的合法性评估

《三个机制》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22〕92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议事协调机制><普洱市涉社会保险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普洱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入户调查机制>等三个机制的通知》(普政办发〔2023〕54号)等上位文件精神。《三个机制》内容上参照上位文件的基本框架,内容充分贯彻落实中央、云南省及普洱市关于社会保险扩面提质的相关政策及一系列规定和要求。与省市文件相比,《三个机制》结合镇沅县实际,有效推动和确保了镇沅县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不断向着规范化、体系化的方向发展。未发现《三个机制》内容与上位法规、文件相冲突。《三个机制》内容具备合法性。

(三)操作性评估

根根据评估结果,《三个机制》方案具体可行,在议事协调、信息共享、入户调查等方面能够为镇沅县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具备较强的操作性。

1.保障措施切实有力

《三个机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实施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部署要求为依据。明确了镇沅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划分牵头负责,各部门各乡镇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2.工作方法明确具体

《三个机制》对议事协调、信息交换与共享、入户调查等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措施。要求要建立联席会议、联动宣传、月调度季通报、交换与共享等机制,要促进各方力量参与,在持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的基础上,优化参保结构,着力提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占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参保人员应参尽参,着力提高缴费档次,形成社会保险全民共建共享的发展格局,推进社会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方案具备较强的操作性。

五、评估结论

社会保险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经济发展的调节器,是我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而养老保险扩面增效是一个系统性、长期性工程。《三个机制》的制定主体合法,内容与上位文件的规定和精神衔接,并结合镇沅县实际情况进行落地、落细,各项措施可行、适当,充分体现了高整合力量、相互协助、共同参与的总体思路。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根据公开征求意见、开展社会调查情况看,《三个机制》具备较高的社会认同度。《三个机制》的贯彻落实对推进镇沅县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有效提升了镇沅县社会保险工作的有序开展,是一项促进落实基础性民生保障的行政决策,建议继续施行。

六、评估建议

经评估,《三个机制》能够有效推进镇沅县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不断发展,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并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果。但因各部门对数据管理都有严格要求,数据交换、共享机制还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如公安部门对数据管理较为严格,在获取数据时需层层审批,实现共享较为困难。根据《三个机制》现阶段的实施效果,结合本次评估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供参考:

完善监督体质,增强方案效能。《三个机制》方案明确了职能职责、工作思路、方法举措,但确乏了监督管理,目前联席会议、月调度通报、协调配合机制还未完全运用。因此建议在后续出台相应的监督、考核细则,以督促干、以督促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