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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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办通〔2021〕72号)文件要求,镇沅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全省粗钢产能超出控制目标的问题,由镇沅县发改局、县工信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配合,秉持“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工作理念,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印发执行《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统筹组织,压实责任抓整改。镇沅县委、县政府坚定“生态立县,绿色发展”,切实扛起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组织,制定《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形成“党委统揽、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突出问题导向,细化措施抓整改。一是建立牵头单位负总责、责任单位负全责的整改分级负责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点的责任体系。根据工作职能职责,该项反馈问题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牵头整改,聚焦“两高”项目和钢铁产能管控,加大能耗“双控”工作管理力度,细化整改方案,逐项分解任务,分类制定整改措施5条,做到目标明确、时限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二是加强节能统筹规划,将能耗管控工作目标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把节能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一环来抓落实。三是强化形势研判,2021年至2023年,由县发改局、县工信局按要求组织召开行业节能形势分析和工作安排会议,加强科学分析研判,督促各部门落实领域节能工作目标。 (三)聚焦结果导向,完善长效机制抓整改。以巩固提升督察整改成果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把巩固督察整改成果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持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加快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部署,全面抓好责任落实,推动镇沅县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问题整改结果 (一)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问题方面。一是加强源头管控,坚决杜绝两高产业盲目发展。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措施,从基础建设入手狠抓企业污染防治,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新建项目严格要求做到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环保设施设备建设不完善或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一律不得投产运行。镇沅县“两高”行业无新增发展项目和扩大产能情况。二是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按要求对普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和镇沅华硕贵金属发展有限公司等能耗企业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选择最优方案改进节能、环保工艺及设施,进一步降低能耗、减少排放,加强管理,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三是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2022年,普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在完成智能化改造基础上又投资1039万元实施压缩空气正压膜制备富氧熟料煅烧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镇沅华硕贵金属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熔炼炉富氧冶炼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普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完成压缩空气正压膜制备富氧熟料煅烧技术改造后,在满负荷生产前提下,每年可节约能源5000吨标准煤,可减排二氧化碳2至3万吨,节能降碳效果十分明显。四是开展节能诊断服务和节能监察执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节能管理部门对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企业开展节能诊断服务和节能监察执法,通过节能诊断找准存在问题,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加强管理,改进技术,确保能耗指标控制在限额标准值或先进值以内。通过实施重点行业系列节能减排工程,镇沅县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2020年至2022年,镇沅县单位GDP能耗、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明显下降,“两高”行业产能管控等工作完成计划目标。 (二)“全省粗钢产能超出控制目标”问题方面。经排查,镇沅县无存量钢铁产能和项目,2021年至今,全县在营加工企业无炼铁、炼钢注册与在产企业,不存在粗钢产能超出控制目标的情况,粗钢产能控制完成计划目标。 镇沅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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