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执法计划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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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信息公开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7日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计划性和有效性,及时有效地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云南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云应急〔2023〕96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局党委中心工作,强化源头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及时有效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有序实施,加大对各类企业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指导,推动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具体目标为: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达100%,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100%,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率100%。 三、主要任务 (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云府办发〔2015〕9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全县应急管理部门直接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通过认真编制监督检查计划,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监管力量,细化监管任务,促进监管责任落实,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突出监管重点。将正常生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加油站除外)、烟花爆竹批发及工贸行业企业中涉及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生产经营企业纳入重点监督检查。其中:根据《云南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办法》规定,对正常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加油站除外)、烟花爆竹批发、非煤矿山、工贸行业企业中涉及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生产经营企业除省、市监管外,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正常经营加油站、工贸行业企业中涉及有限空间生产经营企业,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其余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检查。 (三)加强重点对象防控。围绕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加大春节、国庆、两会、汛期、节后复产、岁末年初等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将正常生产建设近3年内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安全风险比较突出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紧盯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复杂单班下井30人及以上的地下矿山、现状开采高度150米及以上露天矿山、尾矿库、“粉6条”“有限空间4条”二类重点工贸企业以及“两重点一重大”危化企业,狠抓执法检查重点事项,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改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切实把风险化解在隐患之前,把隐患消除在事故之前。 (四)促进行政效能提升。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管方式,采取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相结合,依托政府购买专家技术服务,综合运用行政指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措施,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严格执法倒逼企业遵法守法,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严格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实施查处,存在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违法的,实施“一案双罚”,杜绝“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问题。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对象,及时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实施惩戒。涉及刑事责任的,严格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坚持执法和服务并重,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模式。推进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过程网上监督、执法数据网上统计分析,实现执法信息共享。 四、职责分工 除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外,县应急局涉及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股室有安全生产基础和执法股、危化管理和宣传教育股。 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综合协调本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安全生产基础和执法股牵头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按计划完成本股室负责的监督检查任务,其他各有关股室负责完成本股室的监督检查任务,各股室依职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镇沅县应急管理局(含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有在册人员13名。其中,2人被抽调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实际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人员11名,占实有人数的84.6%,符合《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规定。 (二)总法定工作日。2024年全年366天,除去7个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3个少数民族节假日3天、1个自治县节假日1天、52个双休日104天,剩余为法定工作日247天。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247)×执法人员数量(11)= 2717个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确认、行政应诉等,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任务所需工作日为其他执法工作日。参照前三年统计平均数测算,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测算2024年度其他执法工作日合计为1210个工作日,即110个工作日×11人。 (四)非执法工作日。参加机关应急值班(含补休)、参加党群活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所需工作日为非执法工作日。参照前三年统计平均数测算,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测算2024年度非执法工作日合计为1100个工作日。即100个工作日×11人。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2717天)-其他执法工作日(1210天)-非执法工作日(1100天)=407个工作日,即总法定工作日扣除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按检查每户企业至少派2名监督检查人员,每户企业至少开展监督检查的频次为2次,每次2个工作日/人,每户实行执法闭环管理平均约需8个工作日(如涉及行政处罚每起案件需增加20—25个工作日),2024年全局监督检查工作日检查企业数为26户。 五、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检查范围,纳入本年度安全生产重点监督检查的企业共20户。其中,非煤地下矿山企业4户(每户2次:1次检查,1次复查),非煤露天矿山企业5户(每户2次:1次检查,1次复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6户(每户2次:1次检查,1次复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户(每户2次:1次检查,1次复查),工贸企业3户(每户2次:1次检查,1次复查),“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企业6户(每户2次:1次检查,1次复查)。具体监督检查企业名称及所属行业领域等详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提高认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是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尽职免职的重要举措。各业务股室要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解决检查多、执法少和执法宽松软的问题,提高计划执行的针对性和严肃性。要充分做好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协调安排执法人员和执法车辆,妥善处理好其他执法和非执法工作事项,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二)细化方案,密切配合。各有关股室要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结合监管职责及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分解年度监督检查任务。在执法本计划过程中出现重大调整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报批备案。 (三)规范程序,严格执法。要采取“启动会、现场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监督检查+专家”的“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推动从粗放式、运动式监督检查向精准化、实效化监督检查转变。要按照“谁检查谁普法”要求,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强化以案释法,督促引导企业学法、知法、守法。 (四)及时总结,完善台账。各业务股室在监督检查中必须做好现场检查记录,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相关执法文书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和执法人员签名后存档,不得以口头命令或者文件替代执法文书,做到“有查必留痕”“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相关规定做好执法文书的填写和材料收集工作,及时将案件材料立卷归档。各有关股室监督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将检查信息录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及相关监管平台。 (五)严肃纪律,注重服务。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严格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对象的监督。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镇沅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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