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长安采石厂采矿权自行废止注销采矿许可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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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的规定,“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长安采石厂”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已逾期,其矿权人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手续,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现予以注销。 附件:自行废止注销名单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7日 附件 自行废止注销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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