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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和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索引号: 9044-/2023-0905002 公开目录: 国土空间规划 公开日期: 2023-09-05
主题词: 发布机构: 镇沅和平镇人民政府 文号: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举行《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  

和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依据《云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镇沅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和平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和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可执行性,进一步提高规划质量,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举行《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和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重大决策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镇沅县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和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2392114:30-17:00举行,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三、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1.听证代表名额为15人至20人。在和平镇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从事或者关注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的社会普通公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代表等。  

2.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和平镇人民政府根据听证事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中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4人以内,由听证机关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和平镇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和平镇人民政府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910日(星期)下午17:00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网上报名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631097372@qq.com。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和平镇人民政府将于2023915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镇沅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和平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联系地址: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邮编:666511  

联系人:倪平  

电子邮箱:631097372@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镇沅县和平镇国土空间规划听证会报名表    

  

  

  

和平镇人民政府  

                                                                      202394

  
附件【附件:镇沅县和平镇国土空间规划听证会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