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关于《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和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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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依据《云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镇沅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和平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和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凝聚众智,加强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可执行性,进一步优化规划成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10月3日,公示期30日。 二、公示方式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反馈。 邮寄地址:和平镇人民政府,请在信封上注明“镇沅县和平镇国土空间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电子邮箱:631097372@qq.com,请在邮件标题标注“镇沅县和平镇国土空间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联系人:倪平 和平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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