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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预算公开
索引号: zy9054/20240329-00003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日期: 2024-03-29
主题词: 预算 发布机构: 镇沅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号:

监督索引号53082501176300000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是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伍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三是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是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退伍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是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是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

八是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九是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是完成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是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服务中心;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工作;

2.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3.拥军优属和优抚保障工作;

4.褒扬纪念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总收入 7013863.6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013863.6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6219351.81元对比增加794511.80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了双拥模范县城创建经费50万元,烈士设施办证费20万元,培训经费5万元及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金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拨款收入 7013863.61元,其中:本年收入7013863.6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013863.6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6219351.81元对比增加794511.80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了双拥模范县城创建经费50万元,烈士设施办证费20万元,培训经费5万元及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金3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总支出 7013863.6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013863.61,其中:基本支出1558863.61元,与上年1782351.81元对比减少223488.20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度列于基本支出的民兵民工生活补助及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25万元列于项目支出;项目支出5455000元,与上年4437000元对比增加1018000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度列于基本支出的民兵民工生活补助及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25万元列于项目支出及本年度增加了双拥模范县城创建经费50万元,烈士设施办证费20万元,培训经费5万元及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金3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201行政运行400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春节、八一、国庆慰问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缴费支出168241.69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金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689.71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5义务兵优待1600000元,主要用于现役义务兵家庭优待补助支出;

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930000元,主要用于现役士兵立功受奖奖金支出及伤残军人护理、医疗保险费支出;

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26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城乡一体化(自主就业)安置经费支出;

2082801行政运行2297483.66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单位运转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1711.36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6840.62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896.57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401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80000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缴纳及医疗补助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00元,较上年下降23000元,下降9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元,与上年下降23000元,下降92%,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5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安置经费:根据镇政发〔2003〕120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对自谋职业退役士兵按规定进行经济补助。

2.办公设备购置经费:购置办公用电脑,为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硬件支撑,提升工作效率。

3.城乡一体化(自主就业)安置经费:根据镇政发〔2003〕120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对城乡一体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规定进行经济补助。

4.伤残军人优抚经费:镇沅县出国民兵民工共有38人,应承担每人204.8元/月,合计每年应补助93388.8元;10名三属应承担每人每月10元,合计1200元;1--4级伤残生活困难补助3人,每人4800元,合计14400元;1--4级伤残军人护理费3701.6元每月的2人,合计88838.4元,2776.2每月的1人,合计33314.4元,2313.5元每月的1人,合计27762元;四项合计258903.6元。

5.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金:《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家属奖励标准的批复》(镇政办复[2016] 63号)的规定,自2015年度开始,镇沅籍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家属奖励标准为:中央军委授称奖励30000元;大单位(战区级)授称奖励20000元;-等功(省军区、军级)奖励6000元;二等功(师、旅级)奖励3000元;三等功(团级)奖励1000元;嘉奖(优秀士兵、士官、团级)奖励500元。

6.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军区司令部联合下发《关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民优﹝2016﹞1号)规定的“各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标准执行” 要求,2023年全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应不低于21000元。

7.优抚对象慰问费:(1)春节慰问对象:全县退役军人4500人、“八一”慰问1400名重点优抚对象、9月30日烈士纪念日242户;(2)清明节带领烈士家属到红河河口及文山马关烈士陵园祭扫。

8.特困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根据普退役〔2021〕94号要求,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标准400元/人,补助资金由省级承担20%,州(市)承担剩余资金(80%)的10%,县区承担剩余资金(80%)的90%测算,我县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131人,县级人均补助288元/人,共452736元。

9.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普洱市退役军人税务局 普洱市财政局印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基层退役军人管理和保障社会工作服务的方案》的通知要求,乡镇(街道)退役军人管理和保障社会工作政府购买服务所需经费按市、县(区)个50%比例承担,村(社区)所需经费主要由县级承担,市级根据村(社区)数量每月补贴100元,列入市、县(区)财政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4475元,与上年89300元对比增加15175元,主要因为2024年度增加烈士纪念设施维护经费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54974.31元,其中,流动资产47.36元,非流动资产154,926.95。固定资产原值154,926.95元,本年度固定资产折旧23262.48元,固定资产净值81264.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626.64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154,926.95元,与上年未有增减变动;流动资产减少8626.64元,原因为上年度暂存8674元市局汇入军休干部增资于本年度兑现,本年暂存利息收入47.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82501176300111

  
附件【120922002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