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为便于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镇沅县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得到长足发展。但民营经济市场主体不多、不强,发展层次偏低的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受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影响,民营经济生存和发展的困难挑战明显增多。根据2023年2月21日普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普洱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普办发〔2023〕2号),结合我县出台的《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镇办发〔2021〕21号)、《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措施》(镇办通〔2022〕70 号)等政策文件和镇沅实际,在充分调研、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三年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部分。按照“助跑跳起摸高”要求,明确工作目标:通过3年努力,力争到2024年,镇沅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户数达到19841户,其中民营企业达到4097户,年均增长27.1%,实现倍增计划阶段目标;民营经济总量突破71亿元,年均增速高于同期GDP增速,占全县GDP比重力争达到65%以上;民间投资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力争达到29%以上。
(二)主要任务部分。主要开展产业助推、主体培育、培优扶强、融资促进、人才引培、开放合作、营商环境提升7大行动,共24项举措。一是实施产业助推行动。通过强化产业链招商引资、拓宽民资进入领域和加强协同联动发展3个举措,着力解决民营经济产业链短板问题。二是实施主体培育行动。通过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强化创业创新、推进“个转企”和加快“小升规”4个举措,着力解决民营经济数量不足问题。三是实施培优扶强行动。通过促进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加快企业数字赋能、推动品牌质量提升和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5个举措,着力解决民营经济质量不优问题。四是实施融资促进行动。通过提高融资服务水平、推动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利用和提升企业直接融资能力3个举措,着力解决民营经济经营困难问题。五是实施人才引培行动。通过加大人才引进和保障力度、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和强化党建引领作用3个举措,着力解决民营企业人才不足问题。六是实施开放合作行动。通过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加强对外经贸合作和支持开拓国内市场3个举措,着力解决民营经济开放合作意愿不强问题。七是实施营商环境提升行动。通过优化企业服务、强化助企纾困和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3个举措,着力解决民营经济活力不足问题。
(三)保障措施部分。提出强化统筹协调、加大资金支持、加强要素保障、完善统计监测、营造良好氛围、严格督查考评6项保障措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特点
(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结合镇沅县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小、散、弱等特点,聚焦建立健全民营经济发展机制、夯实发展基础、增强市场活力,逐步化解创新乏力、融资困难、要素保障不到位等难题,稳步提升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总量,实现主体倍增,推动民营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
(二)注重工作衔接,体现协同性。平稳衔接市、县两级对民营经济的决策部署,包括《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目标任务,每项行动都明确责任单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本方案印发实施后,原《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镇办发〔2021〕21号)同时废止。
(三)注重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完善全县营商环境服务系统,布局全县“助企纾困”工作网络,推动县、乡两级加强联动,辐射我县100余家重点民营企业,破解企业在生产经营、资金整合、战略发展中的堵点难点,确保政策落实,强化纾困力度,推动民营企业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激发民营经济市场活力。
(四)细化责任分工,确保落细落实。每项主要指标任务和重点产业链发展目标均按各乡(镇)、各部门职能职责进行分解细化,科学分配具体指标,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确定完成时限,确保本行动方案保质保量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