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低氟普洱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9-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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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级茶产业发展安排,2021年12月镇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低氟普洱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21〕109号)文件,现因市级已调整低氟普洱茶工作导向,目前生产低氟普洱茶已不符合镇沅茶产业发展定位和要求,该方案已不具备继续实施条件,现废止《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低氟普洱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21〕109号)文件。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