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县宅基地首次登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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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地址:镇沅县永丰路5号 联系方式:0879-5812890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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