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镇沅县征收农用地区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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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镇沅县征收农用地区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要求,现将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镇沅县征收农用地区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成果,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3年9月4日(星期一)9:00,在镇沅县国翔集团公司会议室(民族文化馆C区二楼)举行。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 听证主持人(1人) 杨克荣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二)记录人(2人)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三)决策发言人(4人) 罗正明 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和利用股股长 杨文奇 县自然资源局法规和监察股股长 王 涛 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收储和交易中心主任 孔庆会 技术服务单位 (四)听证代表(40人) 县人大代表1名;县政协委员1名;法律工作者1名;其他代表27名: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督查室、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 县水务局、县人社局、县生态环境局、恩乐镇人民政府、按板镇人民政府、 勐大镇人民政府、者东镇人民政府、九甲镇人民政府、古城镇人民政府、振太镇人民政府、和平镇人民政府、田坝乡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股、县自然资源局调查与确权登记股各1名,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中心各2名;社会普通公众代表10名:恩乐镇复兴村民委员会2名,恩乐镇民江村民委员会2名,恩乐镇恩乐村民委员会2名,恩乐镇团结村民委员会2名,县国翔集团公司1名,县土储公司1名。 (五)听证监察员(2人)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1名、 县司法局1名。 (六)旁听人(10人) 社会自愿报名人员 (七)新闻记者(1人) 县融媒体中心 四、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经确定的听证会参加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特此公告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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