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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9009/20240403-00001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日期: 2024-04-03
主题词: 发布机构: 镇沅县自然资源局 文号:

监督索引号53082500532400000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镇沅县自然资源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镇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镇办发〔201963号)执行。

1.承担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定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自然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自然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计划和政策建议,参与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自然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资源节约利用和循环经济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县有关自然资源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全县各自然资源所实行垂直领导和监督管理。

3.承担优化配置自然资源的责任。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有关规划的审核。

4.负责规范自然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查处理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和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负责开展国家、省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开发整理及移民工程用地的报批工作;进行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责任。组织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申报需国务院、省政府审批,市政府审查的各类用地、报批土地勘测定界工作;负责全县行政辖区内测绘的行政工作,行使测绘行政管理职能,主管全县测绘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监督执行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按规定对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和处置方案进行报批。

8.承担规范自然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自然资源有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对全县内零星、分散、小规模矿产资源储量和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粘土等矿产资源储量报审工作,负责全县内小型及其以下的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压覆矿产储量的报批;查处不按规定进行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的行为。      

9.负责全县内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调查全县内矿业权设置情况;解决地质勘查项目涉及的土地占用、青苗赔偿问题;调处探矿权权属纠纷;组织查处无证勘查,越权勘查,非法转让探矿权、非法进入勘查区采矿行为,保护合法探矿权,维护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

10.依照发证权限组织对矿山企业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按规定权限参与采矿权招标、投标的有关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划定矿区范围、采矿权申请的审批、颁发采矿许可证;依法办理采矿权变更、延续和注销登记等管理工作;协助上级机关办理划定矿区范围,采矿权授予及转让申请的初审;依法调处辖区内采矿权属的争议和纠纷;组织查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和破坏浪费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维护合法的采矿权益,组织矿产开发和保护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

11.制定并组织实施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办法;对地质环境进行监督管理;组织认定和保护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景观、地质遗迹,做好矿山地质环境监督及地质灾害调查、动态监测、评价、预报和防治工作;组织专业队伍开展地下热水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并对开发利用实施监督、管理;查处违法开采地热水行为。

12.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自然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市场管理工作,编制基础测绘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测绘行业,负责测绘成果、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管理和公共信息提供,监督执行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

14.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5.推进自然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自然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6.承办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是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正科级一级核算预算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股室,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国土环境管理股、调查与确权登记股。

所属股所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0个,事业单位4个,财务不独立核算,分别是:

1.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0个: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恩乐自然资源所、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勐大自然资源所、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振太自然资源所、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按板自然资源所、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田坝自然资源所、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古城自然资源所、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九甲自然资源所、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者东自然资源所、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和平自然资源所。

2.事业单位4个: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国土整治中心、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中心、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土地收储和交易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四个坚持夯实工作基础,推进完成考核目标。坚持推进增减挂钩及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用项目工作法推进项目立项、建设和种植管护工作,抓细落实新一轮耕地占补平衡2024年入库的任务。争取完成古城等3个乡镇、者东等3个镇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入库,全力开展项目后备资源调查和新项目的立项申报上报。

2.建立健全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规划实施体系,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编制,全面完成县域110个行政村规划成果审批和上图入库备案工作。

3.“五个提高强化自然资源服务。提高执行力和严格履行单位职责。通过学习制度,加强对全体干部的学习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提高资产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土地调控能力和服务重点项目的能力,充实土地储备库。

4.“三个加强强化自然资源管理。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认真开展矿业权配号发证等日常工作,推进昆钢水泥厂扩大矿区范围,新立文旧辉绿岩普查、披尤采石场采矿权,三章田煤矿、恒益公司蝙蝠采矿权延续;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用好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驻县联乡管理体制,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63人。编制数与上年75人相比增加1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土空间规划中心事业编制数增加1人。在职实有73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712,505.3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712,505.3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15,467,993.5元对比增加2,244,511.85元,增幅14.51%,部门财务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

1.2024年项目年初预算较上年增加2,928,300元,主要原因:地质灾害防治滑坡治理项目经费增加1,678,300元、镇沅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经费增加500,000元、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增加500,000元、两违拆除工作经费增加100,000元、印花税增加50,000元;

2.2024年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年初预算较上年减少683,788.15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预算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712,505.35元,其中:本年收入17,712,505.3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712,505.3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15,467,993.5元对比增加2,244,511.85元,增幅14.5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

1.2024年项目年初预算较上年增加2,928,300元,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防治滑坡治理项目经费增加1678300元、镇沅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经费增加500,000元、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增加500,000元、两违拆除工作经费增加100,000元、印花税增加50,000元;

2.2024年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年初预算较上年减少683,788.15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预算较上年有所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712,505.3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712,505.35元,其中:基本支出11,679,205.35元,与上年12,362,993.5元对比减少683,778.15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项目支出6,033,300元,与上年3,105,000元对比增加2,928,3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地质灾害防治坡治理项目经费增加1,678,300元、镇沅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经费增加500,000元、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增加500,000元、两违拆除工作经费增加100,000元、印花税增加5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490,776元,占总支出的2.7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待遇支出。

2.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85,015.77元,占总支出的6.6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事业年金缴费支出209,120.43元,占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事业年金缴费支出。

4.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472,311.84元,占总支出的2.6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503,583.5元,占总支出的2.8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9,706.81元,占总支出的0.4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7.2200101款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行政运行)903,7470元,占总支出的51.0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68,770元,公务交通补贴337,500元,办公运转经费支出259,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元,党员活动费4,000元,非税收入执收成本经费600,000元,耕地保护经费1,000,000元,规划编制经费1,000,000元,两违拆除经费100,000元,镇沅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技术服务费500,000元,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服务费500,000元,国土变更调查经费500,000元,印花税5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办公正常运转所需的人员工资、机构运转经费、党员活动费、不动产权籍登记、自然资源执法、耕地保护、用地报批、规划编制支出。

8.2200150款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事业运行)3,961,221元,占总支出的22.3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42,280.5元,失业保险支出71,940.5元,办公运转经费支出144,000元,党员活动费3,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办公正常运转所需的人员工资、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机构运转经费、党员活动费。

9.22406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83,300元,占总支出的10.07%,主要用于县级地质灾害防治 勐大镇文夺平地搬迁安置点滑坡治理项目经费912,100元及九甲镇甸坑村上街组滑坡治理项目经费766,200元、群测群防监测员补助经费105,0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10,422,729.35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2,847,163元,30102津贴补贴2,249,338元,30103奖金581,106元,30107绩效工资2,135,379.5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85,015.77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209,120.43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失业保险费、聘用人员保险费)141,647.31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75,895.34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聘用人员工资)98,064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其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6,799,000元,其中:30201办公费139,000元,30205水费1,200元,30206电费12,000元,30207邮电费25,000元,30211差旅费418,000元,30213维护费1,631,300元,30215会议费10,000元,30216培训费5,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5,000元,30226劳务费105,000元,30227委托业务费3,75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337,5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7,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0,776元,全部为30202退休费,主要用于退休职工的退休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0,00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国内公务预计接待282批次,预计接待2512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预算重点项目11个,为镇沅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技术服务专项资金、印花税经费、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服务经费、耕地保护专项资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及监测员信息补助工作经费、非税收入执收成本经费、九甲镇甸坑村上街组滑坡治理项目经费、规划编制经费、国土变更调查经费、勐大镇文夺平地搬迁安置点滑坡治理项目经费、两违拆除委托业务经费,预算支出6,033,000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如下表: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属性

指标内容

镇沅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技术服务专项资金

530825231100002081570

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技术服务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技术服务

=

1

定量指标

反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技术服务情况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技术服务验收合格率

=

100

%

定量指标

反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技术服务验收合格情况。。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技术服务验收合格率=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技术服务个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技术服务总数*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服务完成时间

=

2024年年底以前

年--

定量指标

项目实施时间202411日至20241231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

500000

定量指标

镇沅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技术服务费50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高排查整改效率

=

较以前得到提高

是/

定性指标

反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技术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定量指标

反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技术服务对象满意情况。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技术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人群中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技术服务满意的人数/问卷调查人数)*100%

印花税经费

530825241100002484840

完成2022-2024年印花税。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预计完成2022-2024年土地出让收入

=

100000000

定量指标

反映2022年至2024年土地出让工作开展情况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2022年至2024年土地出让合格率

=

100

%

定量指标

反映2022年至2024年土地出让办理合法规情况。2022年至2024年土地出让合格率=2022年至2024年土地出让合格宗数/2022年至2024年土地出让总宗数*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

2024年年底以前

年--

定量指标

项目实施时间202411日至20241231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

50000

定量指标

反映2022年至2024年印花税缴纳情况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印花税缴纳情况

=

较往年改善

是/

定性指标

通过2022年至2024年印花税缴纳,镇沅县经济得到发展。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人民群众满意度

=

90

%

定量指标

反映人民群众对印花税缴纳的满意情况。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人群中对印花税缴纳满意的人数/问卷调查人数)*100%

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服务经费

530825211100000125494

完成2024500宗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和发证工作。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和发证

=

500

定量指标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2352 )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和发证合格率

=

100

%

定量指标

完成2024500宗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和发证工作。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和发证合格率=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和发证合格个数/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和发证总数*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和发证工作完成时间

=

2024年年底以前

年--

定量指标

工作开展时间202411日至20241231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

500000

定量指标

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服务费50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推进全县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

有所推进

是/

定性指标

反映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和发证对象满意度

>=

95

%

定量指标

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和发证对象满意度=调查人群中对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和发证满意的人数/问卷调查总人数)*100%

耕地保护专项资金

530825210000000868326

1.完成2024年耕地流出整改工作;
2.完成2024年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工作;
3.完成2024年县城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工作。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耕地保护面积

>=

44392

公顷

定量指标

反映2024年耕地保护面积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用地变更报批合格率

=

100

%

定量指标

反映用地变更报批合格情况。。用地变更报批合格率=通过用地变更报批个数/用地变更报批上报总数*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

2024年年底以前

定量指标

项目实施时间202411日至20241231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

1000000

定量指标

反映耕地保护委托业务费预算情况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耕地保有量

=

耕地得到保护

是/

定性指标

反映耕地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定量指标

反映调查人群中对耕地保护工作的满意情况。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及监测员信息补助工作经费

530825210000000000792

2024年按监测员补助标准完成对全县监测员的补助工作,完成监测员培训、群测群防工作宣传、演练、地灾巡查、警示怕更新制作等工作。该项目的实施激励监测员加大巡察力度,充分宣传发动群众参与群测群防,预防和降低地质灾害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获补对象数

=

420

人(人次、家)

定量指标

反映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员补助人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地灾避险知识培训及宣传次数

>=

18

定量指标

反映地灾避险知识培训及宣传力度情况。即通过门户网站、报刊、通信、电视、户外广告等对地质灾害预防及发生后的避险知识培训及进行宣传的次数。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获补对象准确率

=

100

%

定量指标

反映获补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情况。获补对象准确率=抽检符合标准的补助对象数/抽检实际补助对象数*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及时支付率

=

100

%

定量指标

反映补助资金支付情况。及时支付率=365-资金支付月份*30/36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

105000

定量指标

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员补助经费1050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带动人均增收

>=

250

元/·

定量指标

反映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员补助增加收入。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加强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工作

>=

有所加强

%

定性指标

反映地质灾害防治意识较以往有所加强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人员满意度

=

90

%

定量指标

调查受益人群中对监测补助的满意度。
受益人群满意率=(问卷调查中满意的人数/问卷调查总人数)*100%

非税收入执收成本经费

530825231100001248865

完成自然资源执法、不动产登记等机构运转工作,弥补机构运转经费不足。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

>=

6731

定量指标

反映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自然资源执法巡查

>=

121

定量指标

反映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颁发证书及出具证明合格率

>=

100

%

定量指标

反映不动产登记业务颁发证书及出具证明、自然资源执法案件办理合法规情况。颁发证书及出具证明合格率=颁发证书或出具证明个数/颁发证书或出具证明总数*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

2024年年底以前

年--

定量指标

项目实施时间202411日至20241231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

600000

定量指标

委托业务费15万元,办公费10万元,差旅费3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不动产登记费

>=

500000

定量指标

反映不动产登记任务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罚没收入

>=

1500000

定量指标

反映罚没收入任务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定量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

九甲镇甸坑村上街组滑坡治理项目经费

530825241100002487846

九甲镇甸坑村上街组滑坡治理项目2024年预算经费76.62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滑坡治理工程

=

1

定量指标

反映九甲镇甸坑村上街组滑坡治理工程情况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

100

%

定量指标

反映九甲镇甸坑村上街组滑坡治理工程验收情况。竣工验收合格率=(验收合格单元工程数量/完工单元工程总数)×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

2024年年底以前

年--

定量指标

项目实施时间202411日至20241231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

766200

定量指标

九甲镇甸坑村上街组滑坡治理项目经费包括:项目维护费736200元、差旅费1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提升情况

=

较往年有所提高

是/

定性指标

反映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提升情况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项目区人群满意度

>=

90

%

定量指标

对项目区人民群众开展问卷调查,统计满意度情况。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区人群满意度=(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区满意人数/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区人群总数)*100%

规划编制经费

530825231100002038307

1.完成县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2.完成城市设计规划工作
3.完成镇沅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4.完成镇沅县古茶山周边村庄规划工作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国土空间规划乡镇

=

8

定量指标

反映国土空间规划行政区域情况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

100

%

定量指标

反映8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质量情况。验收合格率=国土空间规划合格数/国土空间规划总数*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

2024年年底以前

年--

定量指标

工作开展时间202411日至20241231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

1000000

定量指标

规划编制费包括县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委托业务费、城市设计规划费用委托业务费、镇沅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委托业务费、镇沅县古茶山周边村庄规划委托业务费。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国土空间规划社会影响力

=

有所提高

%

定性指标

通过国土空间规划得到统筹协调发展情况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人民群众满意度

=

90

%

定量指标

对规划区域内居民开展规划编制情况问卷调查,了解居民对规划的满意度。规划区域居民满意度=(规划区域居民满意人数/规划区域居民总数)*100%

国土变更调查经费

530825210000000001293

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技术服务费50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县国土变更调查图斑

=

5000

定量指标

反映2024年全县国土变更调查图斑数量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全县国土变更调查图斑合格率

=

100

%

定量指标

反映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合格情况。全县国土变更调查图斑合格率=通过全县国土变更调查图斑个数/全县国土变更调查图斑上报总数*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

2024年年底以前

年--

定量指标

202411日至20241231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

500000

定量指标

反映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技术服务费预算情况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

有所推进

是/

定性指标

反映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定量指标

发放调查问卷

勐大镇文夺平地搬迁安置点滑坡治理项目经费

530825241100002485660

勐大镇文夺平地搬迁安置点滑坡治理项目2024年预算经费91.21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滑坡治理工程

=

1

定量指标

反映勐大镇滑坡治理工程情况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

100

%

定量指标

反映勐大镇滑坡治理工程验收情况。竣工验收合格率=(验收合格单元工程数量/完工单元工程总数)×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

2024年年底以前

年--

定量指标

项目实施时间202411日至20241231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

912100

定量指标

勐大镇文夺平地搬迁安置点滑坡治理项目经费包括:维护费895100元、差旅费8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提升情况

=

较往年有所提高

是/

定性指标

反映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提升情况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项目区人群满意度

>=

90

%

定量指标

对项目区人民群众开展问卷调查,统计满意度情况。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区人群满意度=(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区满意人数/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区人群总数)*100%

两违拆除委托业务经费

530825241100002484896

加快全县“两违建筑拆除工作,有效遏制违法占耕建房违法行为,严防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采取强有力的硬措施,切实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经县自然资源局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后,建议县人民政府委托不少于3家有资质的第三方施工企业开展全县两违建筑拆除工作。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第三方施工企业

>=

3

定量指标

反映两违建筑拆除工作的第三方施工企业数量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两违建筑拆除合格率

>=

100

%

定量指标

反映第三方施工企业拆除两违建筑质量情况。两违建筑拆除合格率=两违建筑拆除合格个数/两违建筑拆除总数*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

2024年年底以前

年--

定量指标

项目实施时间202411日至20241231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

100000

定量指标

委托第三方施工企业拆除两违建筑费用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两违建筑情况

=

较以前年度得到遏制

是/

定性指标

两违建筑发生是否得到有效遏制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两违建筑拆除点居民满意度

>=

95

%

定量指标

对两违建筑拆除点居民开展满意度问卷调查。两违建筑拆除点居民满意度=(两违建筑拆除点满意人数/两违建筑拆除点居民调查人数)*1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9.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28,200元,与上年462,200元对比减少34,0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公务经费预算定额标准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5,481,284.74元,其中:流动资产6,220,410.34元,固定资产3,520,458.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724,860.91元,无形资产15,555.28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106,340.4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903,491.34元,固定资产增加97,4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82500532400111




  
附件【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