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 | ||||||||||||
|
||||||||||||
|
沈志春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给予勐大镇文蒙村高标准农田改建增效的建议》(第37号建议),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实地踏勘,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决定将你所提建议中,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要求的地块,纳入2021—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争取在2025年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解决。 感谢你对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4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