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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9047/20231130-00005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 公开日期: 2023-11-30
主题词: 发布机构: 镇沅县政府议案提案科 文号:

谢职锐代表:

你在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振太镇集镇垃圾中转站建设资金项目补助的建议》(第103号),县人民政府交由我局办理,现将拟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全县每日生活垃圾产量约为100余吨,除恩乐镇外,其余8个乡镇集镇均未达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标准。全县缺少垃圾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终端基础设施,产生的垃圾大部分采用填埋、焚烧等方式处理,达不到国家最新环保要求。根据当前环保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垃圾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已成为垃圾处理必然趋势。启动镇沅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补短,提高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从根本上解决镇沅当前垃圾得不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现状。在以往的工作中,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中央、省级项目补助资金,一部分是市、县级配套资金,一部分是项目实施主体(乡镇)自筹资金。在“十四五”期间,我县已将集镇“两污”处理设施项目纳入重点规划,县住建局将加强与振太镇沟通联系,积极进行项目申报,协同振太镇提前谋划,做好集镇垃圾中转站项目规划设计,完善建设用地收储等前期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待项目资金落实后即可启动建设,解决乡镇集镇垃圾有效处理问题。2023年,县级财政安排2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振太镇垃圾中转站项目建设,用于化解项目建设部分遗留问题,希望振太镇人民政府依法依规统筹安排使用好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最大的效益。

感谢你对住建领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