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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9047/20231129-00003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 公开日期: 2023-11-29
主题词: 发布机构: 镇沅县政府议案提案科 文号:

罗宗程代表:

你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勐大镇仰里村垃圾集中处理点建设资金补助的建议》(第51号),县人民政府交由我局办理,现将拟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普洱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相关要求,镇沅县属于三类县,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要求达到60%以上、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要求达到40%以上。根据全县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规划及项目谋划,全县生活垃圾将采取统一清运,统一处理的模式实现垃圾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

为推进垃圾规范化处理工作,县住建局已将集镇“两污”治理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目前正在包装项目申请专

债和中央资金。在今后工作中,住建部门将与财政、自然资源、林业、农科、环保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与乡镇党委政府一起研究,争取项目资金,大力支持好各村、组垃圾规范化处理工作。多方面争取项目和资金投入进行改造给予解决。至于你牵头所提的给予勐大镇仰里村垃圾集中处理点建设资金补助的建议,目前县级财政困难,无力给予专项资金支持。作为县级农村垃圾处置管理主管部门,县住建局将与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一起努力,创新工作思路,因地制宜,以投入最少的资金,获取最大的效益为原则,有效解决仰里村垃圾集中处理问题。

感谢你对住建领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