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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9001/20240409-00003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日期: 2024-04-09
主题词: 发布机构: 镇沅县政府办公室 文号: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征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

为了统筹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按照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有序开展,现就进一步做好2024年征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节点


镇沅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期为202411日至20241225日,集中缴费时间为202431日至2024625日。(每月的125日为缴费日)如果要补缴2024年之前年度的中断缴费,参保人要先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报补缴,申报成功后再进行缴费。征收进度与序时任务相吻合,即:城乡养保6月份完成进度60%8月份完成进度80%10月份完成进度90%11月份完成进度95%12月份完成进度100%

二、缴费标准

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共18个档次,按202211日起,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标准暂按每间隔4年增幅100元调整。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可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之规定,2024年符合特殊困难群体财政代缴对象(一、二、三、四级残疾人、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一、二级残疾人代缴200元、其余特殊困难群体代缴100元。

2024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持提档补差,即可以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多次缴费,当年累计缴费总额不超过最高档次。提档补差仅支持当前年度,以前年度不可以提档补差。

三、缴费渠道

(一)线上缴费(手机缴费)。缴费人可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农商行手机银行APP,农业银行手机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

(二)线下渠道(现场缴费)。缴费人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银行卡到当地村委会、社区、乡镇社保中心、农商行、农业银行网点、县办税服务厅窗口通过POS机刷卡缴费,由银行网点工作人员柜面办理缴费、自助终端机上自行操作缴费等方式进行缴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意识、确保责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参保缴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具体举措,切实把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缴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乡(镇)要成立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具体负责,430日前完成各乡(镇)召开由村委会、协办员、普惠金融联络员、驻村队员、纪委监委参加的工作落实会议。

(二)加大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确保应缴尽缴。要进一步加大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政策解读、张榜公示、典型引导、帮助群众算账等多种形式,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地宣传参保政策,确保社会保险政策深入人心,引导农民积极参保缴费。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和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依托,及时组建社保服务先锋队,开展社保常态化上门服务,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暖心的服务。

(三)强化督查考核、完善机制,确保工作进度。保费征缴情况包括应缴人数、实缴人数、最低档次缴费人数、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人数等,其中最低档次(特殊困难群体财政代缴100元档次、200元档次)缴费人数占实缴人数的比例要控制在82%以内,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人数占实缴人数的比例要大于9%。实行每月一通报制度,每月对各乡(镇)参保缴费进度进行通报,以督促检查推进社保费征缴工作进度。保费征缴情况将作为年度综合考核主要依据,纳入绩效考核,县人民政府对各乡(镇)适时开展督查,对缴费工作滞后的乡(镇)人民政府实行工作调度、进行约谈,确保2024年度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圆满完成。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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