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普洱市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服务合同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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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普洱市第二批次森林防火 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服务合同的批复 县林业和草原局: 报来《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审定普洱市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服务合同的请示》(镇林发〔2021〕122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普洱市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服务合同》,10年支付服务费6730974.14元,并将每年度服务费67.31万元纳入县财政当年预算。 二、请县林业和草原局加快签订合同,县财政局加强项目资金的严格监管,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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