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成立镇沅县数字经济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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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镇沅县数字经济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和云南省“数字云南”建设的要求,全力推进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加快“数字镇沅”建设,决定成立镇沅县数字经济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白兆林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县委书记 罗 舜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穆 星 县委副书记 晏 泽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陈 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迎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罗永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叶 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张兆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委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国资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统计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医疗保障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金融办、县融媒体中心、县投资促进局、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县税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镇沅供电局、县邮政管理局、中国电信镇沅分公司、中国移动镇沅分公司、中国联通镇沅分公司、中国铁塔镇沅分公司、广电网络镇沅分公司、人民银行镇沅县中心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何勇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副主任李雨霖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彭思云同志、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张蕾同志担任。(彭思云同志为具体联络人)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全面组织、指导、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推进数字经济建设工作;审议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工作;研究管理体制改革、运行模式、平台建设等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数字经济建设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承担县发展和改革局“三定”方案职能职责;承担全县数字经济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数字经济顶层体系设计,研究制定全县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支持政策等;组织推进数字经济建设各项任务分解落实;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完成情况;统筹做好数字经济考核评价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决定重大事项,部署安排下一阶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做好统筹调度、研究细化、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协调解决问题,跟踪了解、督办工作进展情况。 (二)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县发展和改革局邀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在数字经济建设方面的咨询、规划、策划和技术指导作用。 (三)建立联络沟通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明确1位副科级干部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对接、信息报送、落实推进等工作(联络员名单于2020年1月15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按季度通报全县数字经济建设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四)建立分级负责机制。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领导小组要求,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按照“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确保令行禁止和政令统一”的要求,加强工作衔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质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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