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落实涉粮问题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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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全省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要求,省涉粮问题专项审计组2021年10月25日至12月25日,对镇沅县发展和改革局涉粮问题进行专项审计,并送达《审计报告》。按照审计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审计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开展审计整改工作组织落实情况 (一)压实主体责任,审计整改组织有力。镇沅县发改局党组深入贯彻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根据省审计厅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整改工作,认真落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形成了被审计单位全面整改、主管部门牵头整改、审计部门督促整改、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 (二)制定完善整改措施,审计整改效果明显。成立整改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整改,对涉及多部门的整改事项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形成整改合力;加强专题部署,梳理问题清单,分解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县发改局作为粮食主要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把推动整改和加强监管紧密结合,确保整改到位。省涉粮问题专项审计组反馈镇沅14个问题,其中:县发展和改革局5个问题,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9个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强力督促整改,审计整改质量提升。根据云南省审计厅报告研究制定《镇沅县发改局关于全省涉粮问题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及整改步骤,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反映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粮食主管部门落实主管监管责任方面发现的问题 1.落实主管监管责任不到位 (1)未认真履行主管监管责任,对县级储备粮轮换任务未能实行有效监督。 针对“未认真履行主管监管责任”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成品粮(大米)储备、调查,依据《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级政府储备粮规模的批复》(镇政复〔2022〕13号),从16万公斤调整为8万公斤,并于2022年4月完成8万公斤成品粮存储。二是进行全程监管。及时与承储企业进行对接,明确专人对轮换工作实行全程监管,防止监管缺位。三是强化重点监管。对轮换过程中的陈粮开始出库、出库完成,新粮开始入库及入库完成等重点环节,派专人进行现场检查,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留存必要的图片或视频资料。四是制定出台《镇沅县政府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试行)》,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储备粮轮换数量和质量安全。 (2)在企业申领财政补贴和粮库建设中,未有效履行监督责任。 针对“未有效履行监督责任”的问题:一是对工程款进行核算,积极与施工企业进行沟通,协商逐年化解债务,已将未使用的1个仓库投入使用。二是制定《镇沅县政府储备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资金监管。三是对违规申领的财政补贴已按要求退回。 2.储备粮入库验收报告时间早于入库时间 针对“储备粮入库验收报告时间早于入库时间”的问题:一是县发改局党组对县级储备粮入库验收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相关责任人员已在发改局党组(扩大)会议上作出深刻检讨,认真自检自查、剖析原因,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加强县级储备粮出入库管理。制定出台《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试行)》,严格对其品种、价格、数量、质量等级和品质指标进行全面检验,确保全县储备粮出入库安全有序。三是严格执行政府储备定期库存清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要求,重点强化收购、储存、轮换、销售等环节的执法督查,对政府储备品种、储存区域和承储企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组织开展库存专项检查并做好痕迹资料管理,2022年以来共开展检查7次。四是对从业人员采取以会代训方式进行业务培训2次。 (二)其他方面发现的问题 3.原镇沅县粮食局违规处置国有资产,损害国有利益 针对“原镇沅县粮食局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的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1995年)、《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财政部令第35号)及《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加大前期风险排查,对违规处置国有资产事情进行认真整改,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对发现问题在发改局职工中进行了严肃通报,充分吸取经验教训。三是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中安排了1次依法行政专题学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已聘请云南泛亚会计事务所全面清查国有资产,不断加强管理。 4.违规将本单位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划拨企业,由企业代付办公费、接待费等19.87万元 针对“违规将本单位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划拨企业”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禁违规从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财政资金向下属单位转拨。二是由县委主要领导对审计期间县发改局相关领导进行约谈,共涉及14人,所有人员已向县委做出深刻书面检讨。三是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检讨,提出整改措施,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四是对违规购买烟款2240.00元已清退上缴。 (三)国有粮食企业落实粮食政策执行责任方面发生的问题 5.镇沅县粮食购销公司未按期完成储备粮轮换计划,导致粮库轮空期长达1年以上。 针对“县粮食购销公司未按期完成储备粮轮换计划”的问题:一是严格规范县级储备粮轮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轮换,及时收购新粮入库,确保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二是提前谋划粮食轮换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三是认真执行《镇沅县政府储备成品粮管理办法(试行)》。 6.镇沅县粮食购销公司成品粮储备规模不足,库存率仅16.25%。 针对“县粮食购销公司成品粮储备规模不足”的问题:一是及时按政策调整储备规模,并按规模存储。二是严格执行政府储备定期库存清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要求,重点强化收购、储存、轮换、销售等环节的执法督查,对政府储备品种、储存区域和承储企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组织开展库存专项检查;三是认真执行《镇沅县政府储备成品粮管理办法(试行)》。 7.虚报储备粮(大米)完成任务数和应减未减储备粮(稻谷)任务数多申报财政补贴,骗取财政补贴38.25万元。 针对“虚报储备粮(大米)完成任务数和应减未减储备粮(稻谷)任务数多申报财政补贴”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试行)》(镇政办发〔2022〕63号)。二是对违规申领的财政补贴按审计要求及时退回。 8.以陈顶新轮入储备粮162.42万公斤。 针对“以陈顶新轮入储备粮”的问题:一是认真执行《镇沅县政府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规定,充分发挥云南省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功能,今年到期轮换的政策性粮食储备均采取联网方式公开竞价交易。二是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检查、通报。三是加强粮食轮换相关政策学习,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9.2016年勐大粮库建设项目未经审批超概算253.64万元。 针对“2016年勐大粮库建设项目未经审批超概算”的问题:一是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对勐大粮库超概算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已完成清算工作,形成书面报告,报县发改局协调解决,目前已化解资金45万元。二是目前施工方(兴隆公司)已将未使用的1个仓库交由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投入使用。三是欠款勐大粮库施工方(兴隆公司)268.64万元,由于资金缺口大,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与勐大粮库施工方(兴隆公司)协商逐年来化解债务。 (四)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真实、合法、效益方面发现的问题 10.镇沅县粮食购销公司向未达到领取条件的职工发放身份置换金51.40万元。 针对“镇沅县粮食购销公司向未达到领取条件的职工发放身份置换金”的问题:一是认真核实,根据职工身份置换金领取情况,当时领取身份置换金职工22人;其中:有7位职工已退休;有8位职工在待岗;有7位在职职工。经过多次会议协商,7位在职职工同意交回领取身份置换金,按原《镇沅县粮食购销公司改革方案》要求处理相关业务。二是及时清退,根据《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发放职工置换金整改请示的批复》镇发改复字〔2022〕89号。7位在职职工已交回置换金155560元,按原改革方案处理业务。 11.镇沅县粮食购销公司改变财政专项资金用途30万元。 针对“县粮食购销公司改变财政专项资金用途”的问题:一是对全县粮食设施进行摸排,用自有资金对需要修缮的粮食仓库、晒场等粮食基础设施进行维修。二是健全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执行资金规范使用制度,规范资金使用途径,杜绝改变资金用途等违规行为再次发生。三是强化经费专题研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在经理办公会上充分发挥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严格把控资金用途,做到专款专用。四是对改变用途的资金进行账务调整,已归还原渠道。 12.镇沅县粮食购销公司坐支销售款、仓库占用费等现金收入256.98万元。 针对“县粮食购销公司坐支销售款、仓库占用费等现金收入”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强《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学习,严格执行《条例》规定,杜绝“坐支现金”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制定完善了《镇沅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制度》、《镇沅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审批管理规定》、《镇沅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考勤管理办法》、《镇沅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接待管理办法》。三是认真组织学习财经法法规和相关知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能力,增强遵纪守法意识,严格自律、以身作则,营造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的良好氛围。 (五)其他方面发现的问题 13.镇沅县粮食购销公司内控制度缺失,经费管理使用混乱。 针对“县粮食购销公司内控制度缺失”的问题:一是已完成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了《镇沅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审批管理规定》、《镇沅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批制度,在制度层面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二是镇沅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全面梳理,将涉及到违规资金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限期清退,确保整改到位。总共清退资金77583.00元,其中:同城业务接待费2820.00元,通讯费6480.00元,出差中途就餐费18834.00元,夜餐消费16769.00元,差旅费24730.00元,熏蒸营养补助费7650.00元。三是对公司职工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业务培训。四是根据文件规定,按程序报批保管员熏蒸营养补助事宜,根据批复足额发放补助,做到有理有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专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879—5811218 地 址:镇沅县人民路20号 电子邮箱:zyfgjbgs@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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