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彭思云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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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
关于彭思云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经2021年3月19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彭思云 任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者东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职务;
梁晓萍 任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古城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振太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政法委书记职务。
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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