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关于镇沅富民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 ||||||||||||
|
||||||||||||
|
2023年10月20日,镇沅县应急管理局聘请专家对镇沅富民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选厂尾矿库(2014年5月6日停产至今)开展现场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选厂尾矿库存在18项隐患,其中有2项属重大事故隐患。发现事故隐患和问题后,镇沅县应急管理局向镇沅富民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复查时发现该公司仍然没有对重点隐患进行整改,县应急管理局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将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镇沅富民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7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