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县卫生健康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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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8:00-11:30,14:30-17:30 办公地址: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永丰路4号 联系电话:0879-5814461 单位负责人:黄 麟 二、医疗机构基本情况 全县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154家,其中:行政机构1家(县卫生健康局),计划生育协会1家,公立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130家(县人民医院、县120急救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县中医院、健康教育所各1家、乡(镇)卫生院9家、村卫生室110个、学校医务室3个、监所卫生所1个),个体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22家(其中私立医院2个、个体诊所20个)。有编制666名(含局机关16名,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10名),有在职人员647人(含局机关17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11人),编外人员686人。在职人员正高职称23人(县级19人,乡(镇)4人),副高职称126人(县级98人,乡镇级28人),中级职称132人(县级90人,乡镇级42人)。有执业(助理)医师412人,每千人口拥有2.30人;有全科医生79人,每万人口拥有4.40人,9个乡(镇)卫生院均有全科医生;有注册护士557人,每千人口拥有3.10人;全县床位编制数863张,实际开放943张,每千人口拥有病床5.25张。 三、内设机构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祛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内设办公室、人事股、卫生健康综合监督管理股、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股、中医股、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股、人口监测与老龄健康股、防治艾滋病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规划财务股10个职能股室。所属事业单位16个: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中医医院、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健康教育所、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120急救中心、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振太镇中心卫生院、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按板镇中心卫生院、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者东镇中心卫生院、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勐大镇卫生院、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恩乐镇卫生院、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古城镇卫生院、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田坝乡卫生院、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和平镇卫生院、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九甲镇卫生院)、代管计划生育协会,加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疾控预防控制局、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中医药管理局、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防治艾滋病局牌子,承担镇沅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镇沅县推进“7个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母婴安全保障工作专班、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核定卫健局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计划生育协会会长1名(副科级)。 四、职能职责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祛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 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 (四)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以及重要来宾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五)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区域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管理体系。 (八)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贯彻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 (十)组织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十二)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三)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推进镇沅大健康产业的发展。 (十四)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十六)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指导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祛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十七)行政审批项目,以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祛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十八)承办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社族自治县委、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祛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祛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镇沅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山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省、市发展战略,建设健康镇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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