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度第三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 | ||||||||||||
|
||||||||||||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度第三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普洱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普政办发〔2019〕59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授权,针对机构改革后的行政执法权力调整情况,现将部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如下:一、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一)执法主体名称: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负责人: 陶学理 (三)执法区域:镇沅县 (四)执法类别:民族宗教类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 (五)办公地址: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商云路2号 (六)监督电话:0879—5811226 (七)邮编:666500 (八)主要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等。 注:凡在镇沅行政区域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机关和组织都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省、市有关规定,由同级人民政府授权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确认其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并予以公告。未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并公告的行政执法主体,不得实施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司法行政机关投诉。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司法局投诉电话:0879—5812005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3年12月20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