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镇沅县人民政府网    百度地图  126邮箱 163邮箱   邓小平纪念网   中国共产党历史网   微视评   新华信息化

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正文

镇沅县水务局准予镇沅县城第二自来水厂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 9015/20240522-00003 公开目录: 市政服务 公开日期: 2024-05-22
主题词: 水利 发布机构: 镇沅县水务局 文号: 镇水保许〔2024〕4号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水务局

准予普洱市镇沅县城第二自来水厂建设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521在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向本机关提出的普洱市镇沅县城第二自来水厂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020-530825-78-01-028678)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2024522日依法受理。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作出准予普洱市镇沅县城第二自来水厂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普洱市镇沅县城第二自来水厂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王醇  0879—5815115




镇沅县水务局

2024522



普洱市镇沅县城第二自来水厂建设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意见


经技术评审专家组对《普洱市镇沅县城第二自来水厂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技术审查,专家组认为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基本达到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出具了评审意见。经研究,审批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9.22hm²,其中永久占地6.87hm2,临时占地2.35hm2

按全国土壤侵蚀类型区划标准,项目区是以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土石山区,项目区所在的镇沅县恩乐镇属于西南诸河高山峡谷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等级执行西南岩溶区建设类一级标准,其施工期防治目标为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5%;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23%

本项目工程已经于20235月开工建设,202410月完工,共18个月。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即主体完工后一年。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程占地面积为9.22hm2,由原水输水管工程、净水厂及进场道路组成,其中原水输水管工程占地2.72hm2、净水厂占地1.28hm2、进场道路占地5.22hm2

本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土石方开挖14.44m3(表土0.52m3),回填利用14.04m3(覆土0.52m3),区间内部调运4.93m30.4m3运往镇沅县恩乐镇团结村李家村小组农户罗成坤和龙文祥土地改良使用,开挖土石方全部综合利用,开挖土石方全部综合利用,无永久弃渣产生。

本项目挖填平衡,调运合理,无弃渣产生,剥离的表土集中运至表土堆场堆放,后期全部用于绿化和植被恢复覆土。基本同意项目设置表土堆场的规划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制约因素分析评价。

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及工艺分析与评价。

基本同意不计入水土保持措施的分析评价。

基本同意计入水土保持措施的分析。

从水土保持角度出发,基本同意主体工程建设无制约性因素。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原生土壤侵蚀模数为592t/km2·a,土壤侵蚀强度为轻度。

(二)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分为施工期自然恢复期

基本同意在预测期内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面积9.22hm2;可能造成水土流失面积为9.22hm2;损毁植被面积6.36hm2

基本同意预测方法及结果。本项目原生水土流失量为137.50t,在不采取措施下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482.84t,新增水土流失总量345.34t。进场道路区新增水土流失量占新增水土流失总量的64.31%,是造成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区域,也是水土流失监测的重点区域,施工期是水土流失重点时段。

五、水土保持措施

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同意将项目分为原水输水管工程区、净水厂区、进场道路区3个一级分区,又将原水输水管工程区划分为明管及建构筑物区、埋管及施工占地区2个二级分区;净水厂区划分为建构筑物区、道路硬化区、景观绿化区和边坡工程区4个二级分区;进场道路区划分为1号道路、2号道路、3号道路3个二级分区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的总体布局,基本同意措施设计,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为临时措施:

1.植物措施原水输水管工程区:全面整地1.4hm2,撒播灌草1.4hm2,抚育管理1.4hm2,需狗牙根和车桑子154kg

2.临时措施净水厂区:沉砂池1座,土袋挡墙160m,土工布覆盖7900m2

进场道路区:土建施工完毕,不再新增临时防护措施。

临时措施工程量汇总:沉砂池1座,土袋挡墙160m,土工布覆盖7900m2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总布置、施工方法及施工进度安排,施工时间为12个月。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监测时段可分为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20235月至20244月已经无法进行开展现场监测,采用回顾性监测法进行调查监测,调查监测时段1.0年,20245202410月开展现场监测,现场监测时间0.5年,施工期共计监测时1.5年;试运行期监测年限为1.0年(202411月至202510月),整个项目总的监测时间为2.50

基本同意本工程监测点布设结果。本项目施工期共布6个监测点。其中水厂区2个、进场道路区布设2个监测点(非机动车道的绿化区)、原水输水管工程区布设2个监测点。试运行期沿用施工期布设的4个监测点。

七、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及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及方法。

基本同意项目总投资398.86万元,主体设计330.23万元,方案新增68.63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0万元,植物措施3.47万元,临时措施6.63万元,独立费用56.79万元,基本预备费2.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万元(本项目属于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中面向城市及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市政供水工程,符合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情形,水土保持补偿费64540元免征,计列水土保持补偿费0元)。

本项目符合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情形,免交水土保持补偿费64540元。

经济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各项指标均达到水土流失防治确定的目标值。

八、水土保持工程管理

方案实施的组织管理、后续设计要求、水土保持监测、监测、施工、检查与验收等保障措施基本可行。

九、有关要求

(一)项目在后期建设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相关要求执行,杜绝对周边环境、涉及河流造成直接影响。

(二)水土保持施工期应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尽快落实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工作,监理、监测成果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及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及报备工作。


普洱市镇沅县城第二自来水厂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普洱市镇沅县城第二自来水厂建设工程

流域管理机构

珠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

云南省

涉及地市或个数

普洱市

涉及县或个数

镇沅县

项目规模

日处理10000m3/d水厂1

总投资(万元)

7847.35

土建投资(万元)

6813.42

开工时间

20235

完工时间

202410

设计水平年

202510

土石方量(万m³

挖方量(表土)

填方量(覆土)

借方量

综合利用土方

14.440.52

14.040.52

/

0.40

重点防治区名称

西南诸河高山峡谷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地貌类型

低中山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岩溶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侵蚀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²

9.22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².a

500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482.84

新增土壤流失量(t

345.34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建设类一级标准

防治

指标

施工期

渣土防护率(%

92

表土保护率(%

95

设计水平年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挡护率(%

94

表土保护率(%

95

林草植被恢复率%

96

林草覆盖率(%

23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原水输水管工程区

主体:土地复垦0.51hm2

新增:全面整地1.4hm2,撒播灌草1.4hm2,抚育管理1.4hm2

新增:/

净水厂区

主体:表土剥离0.14m3,雨水管520m,截水沟370m

主体:景观绿化面积0.47hm²,覆土0.14m3

主体:临时覆盖600m2,新增:沉砂池1座,土袋挡墙160m土工布覆盖7900m2

进场道路区

主体: 表土剥离0.38m3,道路内侧排水沟4202m,截水沟1600m,排水沟1300m

主体:行道树1480株,拱形骨架生态护坡0.33hm2三维网喷播撒草护坡1.44hm2,植草护坡1.24hm2,覆土0.38m3

新增:/

投资(万元)

175.20(主体)

158.24(主体154.77

6.63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398.86(主体330.23,新增68.63

独立费用(万元)

56.79

监理费(万元)

5.0

监测费(万元)

25.34

补偿费(万元)

0(免征6.45

分省措施费(万元)

/

分省补偿费

/

方案编制单位

中崛城源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郑小玲

法定代表人

何刚强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青年路延长线滨江大厦15C

地址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建设路3

联系人及电话

梁少琳/181xxx22271

联系人及电话

黄政斌1872xxx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