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计结果公告2022年第1号(总第3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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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 2022年第1号(总第37号) 主办单位: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审计局 公告时间:2023年1月9日 邮政编码:666599 举报电话:0879-5811227 公告目录 1.县本级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3.县供销社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镇沅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6月至7月,对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查了预算编制、调整及执行、决算草案编制、政府债务化解、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完成收入总计219 15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 999万元,下降4.78%。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 443万元,同比下降26.80%(税收收入21 001万元,下降23.91%;非税收入8 442万元,下降33.12%);上级补助收入164 293万元,同比下降6.25%;调入资金13 071万元,同比增长233.02%;债务转贷收入8 348万元,同比下降22.42%;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万元;上年结余3990万元。2021年支出总计219 15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887万元,同比下降3.05%。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 733万元,同比下降3.18%;上解上级支出6148万元,同比增长27.18%;债务还本支出9278万元,同比下降14.04%。2021年年末无结余。 审计结果表明,镇沅县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工作基本规范,基本完成了预定的财政收支任务。但审计也发现存在未及时清理财政专户存量资金、抗疫特别国债支出进度缓慢、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及时清理财政专户存量资金322.02万元。 2.抗疫特别国债支出进度缓慢,资金结转两年以上未支出 1070万元。 3.国际农发基金贷款应收利息长期挂账1199.29万元。 4.未及时清理核销银行账户19个。 5.国库库款保障水平较低。 6.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部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未按会计规定进行确认。 7.部分预算内投资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1)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推进缓慢;(2)部分项目资金支付不及时。 8.镇沅县城第二自来水厂专项债券项目实施进度推进缓慢。 9.澜沧江镇沅段旅游基础设施专债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镇沅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1.对未及时清理财政专户存量资金322.02万元问题,县财政局应及时清理上述存量资金322.02万元,结余资金自行收缴国库统筹使用。2.抗疫特别国债支出进度缓慢,资金结转两年以上未支出1070万元问题,县财政局应加强库款保障,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支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070万元。3.对国际农发基金贷款应收利息长期挂账1199.29万元问题,县财政局应将长期挂账的国际农发基金贷款利息1199.29万元清理收回,经核实确实无法收回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按规定核销。4.对未及时清理核销银行账户19个问题,县财政局应督促相关单位按程序将应核销的19个银行账户清理核销。5.对国库库款保障水平较低问题,县财政局应做好库款使用计划,科学合理调度库款,防范库款支付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稳健运行。6.对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部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未按会计规定进行确认问题,县财政局应督促相关政府会计主体将应确认未确认的2946套保障性住房、水利基础设施、储备物资予以确认、入账管理。7.对部分预算内投资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问题:(1)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应尽快完成建设用地报批,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2)县财政局应加强库款保障,确保预算内投资资金能够按项目进度支付。8.对镇沅县城第二自来水厂专项债券项目推进缓慢问题,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应尽快完成土地报批工作,加快项目推进及资金支出,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9.对澜沧江镇沅段旅游基础设施专项债券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县国翔公司应将2500万元土地征收款调整为预付款核算,县财政局应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跟踪、规范财政资金核算,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镇沅县审计局向镇沅县财政局共提出了4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下达后,镇沅县财政局高度重视,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进行认真总结和分析,进行了积极的整改。其中,问题:1.未及时清理财政专户存量资金322.02万元;5.国库库款保障水平较低;9.澜沧江镇沅段旅游基础设施专项债券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已按照审计提出的处理意见完成整改。问题:2.抗疫特别国债支出进度缓慢,资金结转两年以上未支出 1070万元;3.国际农发基金贷款应收利息长期挂账1199.29万元;4.未及时清理核销银行账户19个;6.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部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未按会计规定进行确认;7.部分预算内投资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8.镇沅县城第二自来水厂专项债券项目推进缓慢。正在整改,目前未完成整改。 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未及时收回总预算借出款项3472.61万元的问题,未完成整改3159.11万元;长期出借财政周转金未清理3262.85万元的问题,未完成整改2619.78万元;项目资金报账滞后5796.77万元的问题,未完成整改44万元。 截至2023年1月9日,镇沅县财政局未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告。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镇沅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6月至7月,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县委)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度县财政局下达团县委年初预算数为206.5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00.29万元,部门决算数为200.2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团县委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但审计也发现存在提高开支标准支出工会经费、外聘财务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等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提高开支标准支出工会经费0.09万元。 2.外聘财务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 三、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镇沅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1.提高开支标准支出的0.09万元工会经费的问题,团县委应清退并归还原资金渠道;2.外聘财务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团县委应与外聘财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用工规范。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外聘人员管理;加快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规范资产管理,定期进行资产盘点清查,履行好国有资产监管职责,严防资产流失。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团县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审计建议全部采纳,并逐步落实。针对提高开支标准支出工会经费0.09万元问题,团县委于2022年7月27日清退收回,并归还原资金渠道;外聘财务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团县委已与外聘财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用工规范。 团县委于2023年1月9日在“共青团镇沅县委”公众号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公告。 县供销社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镇沅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4月至6月,对县供销社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镇沅县财政局下达县供销社2021年度预算总额为311.07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261.47万元,追加调整预算49.60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1年部门总收入319.52万元,总支出319.5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供销社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本单位财务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执行、资产管理、项目建设管理、下属公司管理等方面存在19项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5宗社有集体固定资产未统一登记入账管理,原值 1 570.17万元。 (二)监管职能履行不到位,2宗社有集体资产存在流失风险。 (三)资产出租程序不合规。 (四)项目实施前未进行充分论证,未科学制定长远的项目建设规划,项目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 (五)项目终止建设,损失浪费项目前期费128.17万元。 (六)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实施方案制定不严谨,同一地点重复实施项目。 (七)未按计划建设内容实施项目、项目调整未履行报批手续。 (八)重建设轻管理,投资额1210万元的项目建成后部分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 (九)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项目未经验收投入使用。 (十)供销社资产管理开发有限公司未按协议兑付固定资产租赁费、分红资金23.42万元。 (十一)供销社资产管理开发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与项目受益村集体签订利益分配协议。 (十二)未明确借款期限、未签订借款协议,随意出借资金 633.06万元。 (十三)供销社资产管理开发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3个账户资金收支业务未设置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三、需要关注的事项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二)下设公司虚增业务收入496.82万元。 (三)日常接待管理不规范。 (四)供销社资产管理开发有限公司收购下属“农资公司”未支付收购费用,未完成实质性收购。 (五)由下设企业代付费用6.77万元。 (六)供销社资产管理开发有限公司未与项目受益村集体办理固定资产移交、产权登记手续。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镇沅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社有集体固定资产未统一登记入账管理,责成县供销社将上述社有集体资产登记入账管理,存在流失风险的2项资产尽快收回。建成后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的资产,制定完善后续管理办法、运营管理方式,充分盘活使用,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项目尽快组织验收,未按协议兑付固定资产租赁费、分红资金按协议及时兑付,未按规定与项目受益村集体签订利益分配协议的应尽快签订协议,未设置会计账簿的限期设立规范。其余问题要求县供销社今后规范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镇沅县审计局建议:(一)加强资产日常管理,保障资产安全和完整。(二)严格项目建设管理、充分发挥项目效益。(三)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下设公司日常运营管理。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供销社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整改。1.针对“25宗社有集体固定资产未统一登记入账管理,原值1 570.17万元”的问题,已将县社25宗社有集体固定资产委托社有资产公司经营管理,统一入账登记。2.针对“监管职能履行不到位,2宗社有集体资产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将进一步跟踪对接解决。3.针对“资产出租程序不合规”的问题,今后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4.针对“项目实施前未进行充分论证,未科学制定长远的项目建设规划,项目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今后,总结经验教训,对投资项目进行分析总结,汲取经验,确保资金投向科学合理、安全高效。6.针对“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实施方案制定不严谨,同一地点重复实施项目”的问题,今后,严格按方案实施项目,杜绝实施方案不严谨、同一地点重复实施项目的问题发生。7.针对“未按计划建设内容实施项目、项目调整未履行报批手续”的问题,今后将严格执行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实施。8.针对“重建设轻管理,投资额1210万元的项目建成后部分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的问题,已将所有闲置的资产多渠道发布公告进行公开招租,确保社有资产经营实现效益最大化。9.针对“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项目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问题,项目已于2022年10月17日完成项目终验。10.关于“供销社资产管理开发有限公司未按协议兑付固定资产租赁费、分红资金23.42万元”的问题。已和相关村集体口头商定分期进行分红。11.关于“供销社资产管理开发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与项目受益村集体签订利益分配协议”的问题,已和项目受益村集体分别签订了生产经营和利益分配协议。12.关于“未明确借款期限、未签订借款协议,随意出借资金633.05万元”的问题,已按要求完善相关借款手续,今后严格资金出借管理。13.关于“供销社资产管理开发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3个账户资金收支业务未设置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的问题,已对供销社资产管理开发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3个账户资金收支业务设置会计账簿,规范会计核算,严格财务管理。 县供销社于2022年12月1日在镇沅县融媒体网站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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