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成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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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河湖岸线空间管控工作,推动河湖岸线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的通知》(云水河管〔2020〕5号)、《云南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大纲》、云南省《关于印发<2022年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云南省总河长令第8号)、普洱市《关于印发<普洱市2022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普洱市总河长令第8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镇沅县水务局委托普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镇沅县29条径流面积在1000平方千米以下50平方千米以上或设立县级河(湖)长的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现对镇沅县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成果予以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为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示后,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29日 联系部门:镇沅县河长制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879-5811979 电子邮箱:zyxhzb@126.com 地址:镇沅县金山路3号镇沅县水务局(邮编66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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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镇沅县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成果1.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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