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省现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整改情况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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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办通〔2021〕72号)文件要求,镇沅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全省粗钢产能超出控制目标的问题,由镇沅县发改局、县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配合,秉持“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工作理念,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印发执行《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一是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迅速成立单位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其他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措施,负责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针对整改问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领导,明确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 (二)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及整改时限。对照《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中提出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领导,明确整改要求,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检查组整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整边改、认真整改的原则,从严从细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通过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认真整改,确保反馈问题的整改任务圆满完成,确保全面从严治污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二、问题整改结果 (一)县城污水管网设施逐步完善。启动推进县城东部污水管网项目建设,填补县城东部片区污水收集空白;同时,依托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开展污水处理管网查缺补漏,排查现状管网隐患,疏通梳理现状管网;开展现状管网修复、清淤工程。委托第三方完成县城建成区污水处理管网普查工作,精准掌握污水处理管网现状。 (二)县城污水处理厂全面提标。2020年,对现状处理5000吨/日的污水处理厂进行一级提升改造,新建反硝化深床滤池,中间水池,新建机修车间、改建污泥脱水机房,改建巴氏计量槽以及配套管网;工艺采用反硝化深床滤池处理工艺。改造工程于2021年6月10日完成并投入试运行。项目建成验收后,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标准执行。 镇沅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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