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检人社齐发力:助农民工维权讨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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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谢谢法官和检察官、劳动保障监察员,我们能够这么方便快捷地拿回工资,真的非常开心,感觉今年青海的冬天都不冷了!欢迎你们到我们青海老家做客!” 从青海省远道而来的6位农民工当场向法官和检察官、劳动保障监察员们表达感谢,语句无华,却表达了背井离乡的他们对司法为民情怀的深刻体验。 2023年6月17日,家住青海省门源县的褚某某、达某某等人受云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某邀约,从青海省门源县到镇沅县帮助杨某某做普洱户用型光伏(镇沅)项目中的支架焊接安装等劳务工作,完成后,云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褚某某等工资共81380元,褚某某等人一直留在镇沅县城多次向杨某某讨要劳务薪酬未果。 2023年10月19日,褚某某等人向镇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但一直未收到薪资。2023年11月1日,镇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签订的《关于在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将线索移送镇沅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发现,普洱户用型光伏(镇沅)项目系云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普洱某科技有限公司承包的劳务,现因双方签订的劳务总包合同暂时无法履行,且云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持续下降,资金周转困难。褚某某等人虽一直追讨,但该公司却因资金困难无力支付拖欠至今。 对此,镇沅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即启动了农民工维权讨薪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对该案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处理,以“支持起诉+诉前联动调解”的方式最快速度帮助农民工早日解决诉求,镇沅县人民法院法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和两家公司进行沟通,认真听取涉案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耐心向两家企业宣讲保障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法律法规,随后,褚某某等人当场领到了工资,背井离乡的欠薪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多家单位立足于“支持起诉+多元解纷”实践,在县人民检察院成立“民事检察支持起诉中心”后,多次共同协作处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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