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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索引号: 9031/20231114-00001 公开目录: 公共法律服务 公开日期: 2023-02-16
主题词: 发布机构: 镇沅县司法局 文号:


镇沅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为纲领,以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明显提高群众法治素养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形成为目标,贯彻上级各项部署,逐步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着力助推法治镇沅建设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统一指导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体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坚持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相结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不断强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依法治县工作,及时调整了由县委书记为主任,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为副主任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年初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审议通过《法治镇沅建设规划(2021—2025)》《镇沅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镇沅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工作方案》,将依法治县作为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健全会前学法、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学习法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及遵守法律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制定印发《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明确各部门、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压实责任,强化检查指导,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档升级。  

(三)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法内容,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分工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党组学习内容及县委党校学习课程,各执法单位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相结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本领域内的相关法律进行学习,2022年度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552次,县委党校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5期,举办专题法治讲座27次,开展主体宣传学习活动90余次。  

(四)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持续加强“减证便民”力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有力推进,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难、多跑路等问题,2022年度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总办件量5931件。实施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不得向企业和群众索要证明,严格执行《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管理暂行办法》,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同步调整完善实施清单,包含事项共计481项,其中行政许可242项、行政给付30项、行政确认41项、行政奖励10项、行政裁决8项、其他行政权力59项、公共服务事项91项。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鼓励各部门依法依规建立柔性执法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不断完善柔性执法机制,深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对轻微违法行为,慎用、少用行政强制措施,防止一关了之、以罚代管。三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注重发挥各级监督作用,采取强有力的举措,加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草原、城市管理、劳动监察、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领域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选择性、随意性执法突出问题的监督力度,切实解决行政执法监督不到位、不严格等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各执法单位共计办理行政许可4920件;实施行政处罚案件2041件;实施行政强制案件1件;开展行政检查4050次;行政征收23件。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和清理工作。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按时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对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情况报告上级政府,并向社会公布。五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各执法单位的执法程序、执法装备、执法服装进行随机抽查,未发现随意性执法行为。六是执行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规范化水平。印发《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抽取全县1-10月已经结案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各20件,组织各相关部门执法人员进行集中交叉评查,通过开展案卷评查,查找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升各部门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和案卷制作水平。七是强化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022年度共计组织行政执法考试1次,共222人参加考试,206人合格,合格率92.8%,为我县规范化执法提供保障。

(五)强化法治宣传,全面推进“八五”普法。一是结合我县实际,科学制定我县“八五”普法规划以及分工方案,及时组织召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七五”普法经验做法,安排部署“八五”普法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各普法牵头单位职责,为高质量落实“八五”工作提供坚实保障。二是认真谋划,制定《2022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要点》(镇普办发〔2022〕2号)、《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县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2022年版)》(镇普办发〔2022〕4号),进一步明确了今年普法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宣传措施,为“八五”普法启动年取得良好成效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三是强化经费保障机制,统筹预算资金,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实行动态增长机制。四是多措并举,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县普法办统筹安排,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全县各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持续开展和组织好每年的12.4宪法宣传活动,共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专题讨论活动、座谈会等30余场次,发放宪法读本5000册,张贴海报、条幅、标语等80余次;常态化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进万家活动250余场,受众人数达14000余人。抓好“法律明白人”培训工程,全县现有“法律明白人”2060人,全县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卓有成效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23次,惠及18100余人次,配齐配强全县23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实现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100%全覆盖。

(六)强化社会面管控,促进社会和谐共建。一是强化源头治理,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规范和健全调解组织,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从源头进行治理,防止矛盾纠纷计划。2022年,全县共计排查矛盾纠纷2580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34件,成功796件,调解成功为95.44%,其中乡镇调委会调解案件330件,村(社区)调委会调解案件504件,调解协议涉及金额558.53万元。各类民间纠纷得以及时有效化解,未发生因纠纷调处不及时、调处不到位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及民转刑案件。二是公共法律服务成效显著。在县司法局打造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九个乡镇司法所建设了乡(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113个村(社区)设立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三级实体平台建设按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设置了残疾人专用通道,开放式业务受理厅,配备法律服务机器人等设施,12348云岭法务通及“乡村法治通”法律服务机器人配备到村,实现全覆盖。2022年以来,全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1件,公证服务20件,深受当事人的好评,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的决策部署,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县委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了《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同时在全县9个乡镇司法所设置行政复议代办点,2022年,全县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已全部审结持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2022年,全县立案受理行政应诉案件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5件,实际出庭5件,出庭应诉率100%四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全县行政机关贯彻《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14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直面“民告官”案件,在法庭上公开讲理讲法,敢于面对面接受司法审查。年内,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经复议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出庭率达100%;出庭应诉未经复议的行政诉讼案件4件,出庭应诉率达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在行政诉讼活动中,积极出庭应诉接受审判机关的司法监督,支持司法机关的案件审理,有力的化解了部分行政争议。

(七)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加强财政、审计的专项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及合法合规性;二是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年内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交运局和县文旅局四个部门接受了人大的工作评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127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84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三是自觉接受司法机关的法律监督,按照要求出庭参加行政应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四是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良性互动机制。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认识不足部分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少数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树得不牢,法治素养仍需提部分单位决策机制不健全,部分决策事项没有程序不到位,开展专家论证,法制审核、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程序流于形式。

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强。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执法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尤其是卫生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中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情况。

法治队伍建设偏弱各部门普遍存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及法制审核机构、队伍专业性不强、业务素质不高的问题,需要长期培养、提升。

部分制度建设不健全。重大决策目录清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一系列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一是围绕《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加快推进各项任务目标落实。

二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给执法人员戴上“紧箍咒”,划下标准线。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相关业务培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三是加强法治机构建设。整合全县法治队伍力量,成立依法治县专家库。通过聘请专业律师、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及法治人才储备。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