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镇沅县振太镇太和村紫马街自然村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建设项目(EPC)相关(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工作(含初设概算)及后续的施工服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后续服务、配合编制竣工图等,并出具满足要求的成果资料。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施工后续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施工部分:施工图纸范围内为实现功能的所有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土建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等,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做好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3)采购部分:施工图纸范围内为实现功能的所有项目建设部分相关的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检测等,具体采购内容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及招标人实际委托需求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