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县财政局关于调整镇沅县无量山农特产品冷链物流综合园区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用途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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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文件要求,经镇沅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对镇沅县无量山农特产品冷链物流综合园区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原因 为保证专项债券的有效利用,根据《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镇沅县无量山农特产品冷链物流综合园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的批复》(镇住建复〔2020〕9号),急需对已到达的镇沅县无量山农特产品冷链物流综合园区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3.85亿元的成本结构进行调整,原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镇沅县无量山农特产品冷链物流综合园区建设项目原专项债券实施方案是中政智信(北京)经济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根据原项目批复的可研报告(镇发改复字〔2019〕26号)编制,财务评估报告由云南信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由北京市君泽君(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建设的可行性及实际可达到的建设情况,在初步设计阶段对项目投资进行了修正,根据项目实际办理取得的土地证面积,项目占地面积也发生变化。因此原专项债券中的部分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及投资金额与初步设计内容不相符,需进行调整。 (二)现阶段项目已进行到施工阶段,主体工程已完成招标,按设计方案进行实施。可研阶段中该部分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若按照原专项债券实施方案中的投资构成,建设项目无对应的资金保证推进,同时也会影响后续工程的实施。 二、调整后对比情况 (一)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变更镇沅县无量山农特产品冷链物流综合园区建设项目主体单位的请示》(镇工商信〔2022〕23号)、《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变更镇沅县无量山农特产品冷链物流综合园区建设项目主体单位的批复》(镇政复〔2022〕117 号)文件,项目原实施单位“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房地产开发公司”修改为“镇沅县国宇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总投资与建设内容 项目原实施方案中项目可研批复总投资为77063.36万元,融资成本调整后总投资为83189.62万元。建设内容为: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000亩,规划建设5个特色分明、相互联系的产业功能区:一组团的200亩粮油食品加工冷链物流区、100亩农特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区;二组团的300亩果蔬交易冷链物流区、300亩畜禽屠宰加工冷链物流区、50亩农特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区、50亩其他设施用地。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60000㎡,建设冷藏仓库80000m³,库容11000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冷库、高标准恒温仓库、产品加工、物流配送、市场信息网络平台、标准厂房,货物仓库,原材料仓库、设备购置、两污处理、供水供电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调整后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76971.47万元,融资成本调整后总投资为80935.53万元。建设内容调整为: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36.72亩(624480.312㎡),其中本次建设用地面积约363.56亩,预留开发建设用地约573.16亩。总建筑面积158574.9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仓库15301.29㎡、垃圾转运站198.62㎡、消防水泵房374.28㎡、高标准仓库57273.12㎡、冷藏冷冻库40740.93㎡、厂房18646.50㎡、物流中心3526.62㎡、综合服务楼(办公楼)6904.45㎡、交易中心3342.56㎡、生活服务楼12142.98㎡、室外公共卫生间123.58㎡及室外配套工程、连接线基础配套道路工程、智能化及冷库设备等。明细调整详见下表: 批复投资构成分析表
融资成本调整后总投资汇总表
(三)项目资金筹措 原实施方案中资金来源通过财政预算安排20000.0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2189.62万元,市场化融资22500.00万元,申请发行专项债券38500.00万元。 截至2024年3月,发行成功的专项债券已拨付使用资金33166.06万元,财政预算资金已到位1406.73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已拨付使用605.98万元。根据实际资金到位使用情况,调整后现实施方案资金来源通过财政预算安排18806.43万元,单位自有资金1129.10万元,市场化融资22500.00万元,申请发行专项债券38500.00万元。(占比的总投资为融资成本调整后的金额)。 资金筹措调整对比表
(四)项目债务还本付息及偿债指标 原实施方案项目计划2022年发债38500.00万元,发债期限10年,发债利率4.5%,偿债方式为按半年付息,到期还本。2032年债券到期后续发21000.00万元,发债期限10年,发债利率4.5%,偿债方式为按半年付息,到期还本。本项目2023年计划市场化融资110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16年;2024年计划市场化融资115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15年。融资利率按照基准利率4.65%测算,偿债方式为:2025-2039年每年偿还本金1500.00万元,按半年付息。总债务本息合计总额为97179.63万元(不含续发金额)。 调整后的实施方案项目已于2022年1月发行成功专项债券38500.00万元,期限为10年,利率为3.03%,偿债方式为按半年付息,到期还本。2032年债券到期后续发19000.00万元,发债期限10年,发债利率4.5%,偿债方式为按半年付息,到期还本。本项目2024年计划市场化融资225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15年。融资利率按照基准利率4.65%测算,偿债方式为:2025-2039年每年偿还本金1500.00万元,按年付息。总债务本息合计总额为89585.50万元(不含续发金额总体债务还本付息情况及项目偿债指标对比情况如下表: 总体债务还本付息表 单位:万元
项目偿债指标计算表
(五)项目净现金流量 因项目实施方案现金流入总额与现金流出总额均发生调整,故资金测算平衡情况明细表金额也发生相应变动,变动情况见下表:
镇沅县财政局 2024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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