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镇沅县麻羊寨复合光伏电站接网工程项目地类认定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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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 镇沅县麻羊寨复合光伏电站接网工程项目 地类认定的批复 勐大镇人民政府: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勐大镇人民政府关于镇沅县麻羊寨复合光伏电站接网工程项目地类认定的请示》(勐政发〔2023〕93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文件精神,该项目用地地类属性按“三调”成果进行管理。 二、请县发改局加强与县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局对接,按程序办理完善相关手续,确保麻羊寨复合光伏电站接网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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