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镇沅县人民政府网    百度地图  126邮箱 163邮箱   邓小平纪念网   中国共产党历史网   微视评   新华信息化

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正文

镇沅开展现场案审并达到以案释法目的
索引号: 9001/20240227-00001 公开目录: 公共文化服务 公开日期: 2024-02-27
主题词: 发布机构: 镇沅县政府办公室 文号:

春节刚过,2月21日,镇沅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深入发案地勐大镇南康村委会就徐某某盗窃摩托车一案巡回开庭,案发地及附近的村组领导、群众等30余人旁听案件审理。

【案情简介】

镇沅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23年11月11日至27日期间,被告人徐某某在镇沅县勐大镇平掌村岔路口附近、勐大镇大山村木碗一小组、勐大镇文来村转马路小组共盗窃了三辆摩托车,价值合计人民币13053元,案发后摩托车均已被追缴发还了被害人,建议我院对被告人徐某某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某当庭认罪悔罪,表示以后不再犯。本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案件警示】

本案中被告人徐某某见路边停放摩托车便盗窃来自己使用,见到更好的摩托车后再次行窃。诸如此类的盗窃生产生活用具、家禽牲畜的案件在农村时有发生,致使农村群众的财产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通过到案发地开庭的方式,以案释法,让旁听群众亲身感受了法律的严肃性,起到了应有的警示教育作用,同时也提醒群众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普法宣传】

开庭结束后,法官就本案开展以案释法,并就电信诈骗、养老诈骗、非法集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非法经营烟叶、聚众赌博等在农村频发的案例及目前命案防控的形式作了宣讲,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犯罪的危害、如何预防犯罪以及如何避免被犯罪侵害进行讲解。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重要的一部分,以案释法进行法治宣传是搞好诉源治理,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的一项有效举措,更是普法强基补短板的具体体现。我院将贯彻落实巡回审判制度,选取代表性强且频发的部分案件到发案地巡回开庭,并适时做好以案释法宣传,力求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减少和预防犯罪的发生,为我县社会稳定贡献应有的司法力量。(镇沅县人民法院 王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