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县组织召开公共租赁住房资产和租金清理化解工作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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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杨红平在县财政局主持召开镇沅县公共租赁住房资产和租金清理化解工作会议,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勐大镇、振太镇、者东镇、古城镇、九甲镇、和平镇、田坝乡人民政府部分卫生系统、教体系统有关负责同志及财务人员参加会议。会议审议了《镇沅县公共租赁住房资产清理化解方案》,并就全县公共租赁住房资产和租金清理化解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公共租赁住房资产和租金清理工作是进一步加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盘活存量资产的重要途径,要深刻认识公共租赁住房资产和租金清理工作是民生安全需要,是政府职能管理、建设需要,是政府管理资产、项目的需要,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提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水平意义重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出发,坚持问题导向,清理整治公共租赁住房存在的问题,防范化解风险,充分发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作用。 会议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工作的可行性。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2〕14号)和《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镇政发〔2013〕17号)文件精神,要反复论证研究,依法行政,按期完成公共租赁住房资产和租金清理工作,并做好历史遗留问题及矛盾纠纷化解。二是明确工作的路径举措。要处理好新协议和老协议的问题、阶段租赁人员租金标准的问题、租赁用房主体发生变化的问题和资金保障来源的问题,将缴纳租金的义务宣传到位,明确任何人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都有义务缴纳租金,进一步完善整个租房管理机制和制度,从县级管理办法中梳理出来,让工作人员通俗易懂,方便工作开展。三是抓好各级各部门的统筹协调。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各部门高度配合,梳理目前项目要素保障不到位的问题,查找公共租赁住房土地、环保、审计、竣工等方面存在问题,摸清底数,形成问题清单(表格),并按照一个部门、一套房子、一个问题清单的方式完整清理出来,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解决措施,用3-5年时间完成化解工作。四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分部门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其中公共租赁住房清理方面工作以县住建局为主,存在问题化解方面以县财政局为主,各部门要相互协助、各司其职,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五要建立微信工作群,畅通联络渠道,针对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与各部门共同分析研判,寻求解决的措施,必要时上报县级层面给予帮助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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